女子取快递遭诽谤案,为何从“自诉”转“公诉”

[时尚] 时间:2024-04-28 00:20:5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66次

  本报杭州12月26日电(记者范跃红)记者今天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获悉,自诉备受社会关注的快递“杭州一女子取快递遭诽谤案”有新进展:在该院建议下,此前已被谷女士提起刑事自诉的遭诽郎某、何某昨日被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以涉嫌诽谤立案侦查。谤案

  2020年7月,为何谷女士到余杭某小区快递点取快递时,从转被附近便利店店主郎某偷拍了视频。公诉郎某随后与朋友何某“开玩笑”,自诉编造“女子出轨快递小哥”等聊天内容,快递发至微信群。遭诽随后谣言通过不断转发,谤案在互联网发酵。为何谷女士人格受到严重损害,从转还为此丢了工作、公诉找新工作被拒,自诉并患上抑郁症,于是,向警方报警。

  8月13日,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二人分别作出行政拘留9日的处罚。

  10月26日,谷女士向杭州市余杭区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余杭区法院于12月14日决定立案,并依法要求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提供协助。

  检察机关认为,在此期间,相关视频材料进一步在网络上传播、发酵,案件情势发生了变化,郎某、何某的行为不仅损害被害人人格权,而且经网络社会这个特定社会领域和区域得以迅速传播,严重扰乱网络社会公共秩序,给广大公众造成不安全感,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第2款之规定,应当按公诉程序予以追诉。

  12月25日,根据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建议,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对郎某、何某涉嫌诽谤案立案侦查。

  检察机关表示,将恪守客观公正立场,会同相关司法机关推进该案得到依法公正处理。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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