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对外资企业和外资项目的具体支持政策有哪些?
主要有三方面的具体支持政策:一是用地保障方面。对列入国家和省级重大外资专班项目,给予省级用地计划指标保障;2020年6月底前计划开工并已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的重大外资项目,可预支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指标。二是环境容量、用能和融资保障方面。对列入国家和省级重大外资专班项目,污染物排放指标由省级调配机制给予优先保障;用能指标由省帮助协调,各地给予倾斜支持;优先安排产业基金支持,支持外资企业境内、境外发债,协调推动银行项目对接,加大银行贷款支持。三是支持地方创新要素保障政策。支持推动市、县(区)加大重大外资项目用地、用能、环境容量、融资等保障力度,加强科技人才和企业高管人员引进招聘的协调支持。提问:建立外商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的目的是什么?外商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有哪些优化简化?建立外商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的目的,就是要确保疫情期间,外商投资项目申报不断,项目审批不断,确保不因项目申报审批影响外资项目开工建设。外商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有三方面的优化简化:一是实行下沉审批。2020年6月底前计划开工的,负面清单外的重大外资项目,由市、县(市、区)发展部门核准;负面清单内3亿美元以下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委托市、县(市、区)评估,报省发展改革委核准。二是实行承诺制审批。2020年6月底前计划开工的、自贸区、省级新区和省级以上各类开发区的、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依“内外资一致”原则,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行承诺制审批。三是实行远程审批。各级省发展改革部门要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做到外资项目网上收件、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推进外资项目“不见面审批”。提问: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程序有哪些简化?加快推进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网上审批,简化工作流程,为外资企业和项目提供便利化服务。
一是投资额3000万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程序。疫情期间,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在线申报省发展改革委,采用电话咨询、结果寄达的方式办理。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申报表等纸质材料,均可通过邮寄方式后补。二是投资额3000万美元及以上的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程序。疫情期间,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在线申报省发展改革委,经审核通过并出具转报文件后,采用网上申报、材料邮寄、视频会商、网上咨询、电话咨询、结果寄达的方式,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理。提问:《通知》中容缺受理是指什么?
对2020年6月底前计划开工的外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行申报材料先办后补,先行受理,优先审批。疫情期间,投资额3000万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省发展改革委均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在线办理申报,先行受理,先办后补,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申报表等纸质材料均可通过邮寄方式后补。提问:当前形势下优化外商投资营商环境服务好外资企业,重点推进哪几方面工作?重点推进四方面工作:一是积极落实国家政策法规。今年是《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全面实施的一年,要加强宣传解读,推进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外商投资环境建设。二是深化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次办结”的外资项目服务模式创新,一般外资项目赋码到竣工验收审批时间“最多80天”改革,进一步提高外商投资便利化水平。三是加强疫情和降本减负政策宣传。充分运用主流媒体、互联网和自媒体等多种形式,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和工作进展。加强国家和省近期出台的降本减负政策宣传,指导帮助外资企业用足用好政策,增强在浙投资的信心。四是深化完善“三服务”工作。加大重大外资项目现场协调服务力度,畅通政府和外资企业沟通渠道,做到精准施策,持续发力。积极开展外资企业和外资项目“一对一”走访活动,提供优质暖心服务,建立诉求响应机制。推进建立外资企业和外资项目风险保障机制,鼓励金融保险企业为受疫情影响的外资企业和项目提供优惠保险服务。做好外资企业外籍员工及家属生活保障和防疫保护工作,营造最有温度的投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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