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快评|法律护航 让红色精神成为新时代发展的新动力

[探索] 时间:2024-04-29 01:26:2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94次

原标题:东方快评|法律护航 让红色精神成为新时代发展的东方的新动力新动力

今天下午,《上海市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条例》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三十一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快评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法律发展

上海是护航党的诞生地和初心始发地,红色资源遍布上海各处。让红它们凝固着历史,色精神成时代更承载着精神。为新今年是东方的新动力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在这个历史时刻制定和出台一部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红色资源的快评地方性法规,具有极其特殊的法律发展重要意义。

每一处红色遗址、护航每一件红色文物背后,让红都有感人的色精神成时代故事,蕴藏着伟大的为新革命精神。挖掘红色资源,东方的新动力通过一个个历史事件、一座座革命遗迹、一部部文艺作品,让红色资源活起来,对于生动直观地回答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意义重大。保护好利用好这些资源,是我们这代人的责任。现在,立法让这一事业有了法律依据与支撑。

《上海市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条例》让我们看到了立法的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让红色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更精准,也更具操作性。

名录制度,摸清“红色家底”,让红色资源“应保尽保”。条例不仅将重要旧址、遗址、纪念设施或者场所等纳入其中,还将重要档案、文献、手稿、声像资料和实物纳入其中。在我们原来的印象中,红色资源大多和场馆、遗址有关,而实际上,要讲好中国故事、讲好党的故事,档案、文献、手稿、声像资料等是非常重要的载体。它们让回忆更具体,让记忆更鲜活,让一些宏大历史事件具象化,有了细节与温度,更为可观可感。当故事真正有了细节,当人物了性格,故事也会更引人入胜。把这部分资源保护好,利用好,对推动爱国主义教育有极大帮助。

条例还规定,保护红色资源人人有责,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红色资源的义务,不得破坏、损毁、侵占或者歪曲、丑化、亵渎、否定红色资源。如果违法,除追究法律责任外,还将受到信用惩戒。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红色资源是一座城市的宝贵财富,是城市文脉的一部分,保护红色资源,不应该仅仅是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这些资源承载着让人引以为傲的历史,蕴含着激人奋进的力量,人人都有责任珍惜它、保护它。现在,以法律的形式,让这种行为规范化。但“法律约束”并非是终点,加强宣传,让民众在保护红色资源的过程中学习,在学习中成长。把“法律约束”内化为“行动自觉”,才能让红色基因深植内心,成为这座城市最坚实的底色。

条例还创新性地设立了联席会议机制、长三角区域协作机制。这些机制不仅让红色资源保护有了切实保障,还让红色资源“动起来”“活起来”,把红色资源真正利用起来。

参天之木,必有其根;怀山之水,必有其源。红色资源是中国共产党的宝贵财富,红色文化是推动民族复兴伟业的内在力量。保护红色资源不仅为了传承文化,更是为了坚定信仰,让红色精神成为新时代发展的新动力。

实际上,上海各区对红色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早已在进行之中。精心修缮中共一大会址,将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纳入公务员面试模拟题,创新“讲述”方式,让红色资源蕴含的“红色精神”可观可感……桩桩件件,都蕴含着这座城市的治理者对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的孜孜以求。这是上海与生俱来的使命与担当。

随着《上海市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条例》的颁布与实施,我们相信,上海红色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将会步上新的台阶,这座城市的红色印记将被擦得更亮,红色基因将会被更好地传承。

(王永娟)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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