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公租房955位承租人不符合入住条件 4月9日前可提交资料复核

[知识] 时间:2024-04-30 00:09:4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37次

  原标题:昆明公租房955位承租人不符合入住条件 4月9日前可提交资料复核 

  近期,昆明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针对已入住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开展了2021年度核查工作,公租有955位承租人不符合入住条件,房位符合复核需要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人不入住可提交相应材料,条件提交并于2021年4月9日前到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申请复核。月日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资料逾期将不再受理复核申请。昆明

  此次核查共涉及955位承租人。公租其中:泽惠园615人、房位符合复核人和新居174人、承租兴苑新居78人、人不入住高新邻里47人、条件提交正基春天里41人。月日在不通过原因中基本为:人均月收入超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标、车辆、非住宅、填报错误。承租人可根据不通过原因及自身情况,提交以下材料申请复核。

  人均月收入复核

  当地户籍:有工作单位的,提交工作收入证明及工资卡近半年银行流水;退休的,由社保部门出具养老金领取证明;属个体工商户的,提交在昆明主城八区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和收入情况承诺书;无业的,提供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离职证明。外地户籍:有工作单位的,提交工作收入证明及工资卡近半年银行流水;退休的,由昆明市主城八区社保部门出具养老金领取证明; 属个体工商户的,提交在昆明主城八区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和收入情况承诺书。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复核

  名下有私有产权房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有共有权证的一并提交),核实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私有产权房拆迁的,提交拆迁协议,选择回迁安置的还需提交未安置证明。私有产权房转让的,提交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信息查询摘抄表》。

  车辆复核

  提交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及购车发票,核算车辆价值。

  非住宅复核

  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书及购买合同,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提交购买合同或市场价值评估报告,核算非住宅价值。

  廉租房复核

  已享受廉租房的,不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未享受廉租房的,提交户籍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廉租住房证明。

  经济适用房复核

  已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的,不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填报错误复核

  填报错误的主要原因是已婚只填报一人、婚姻状况填报错误等,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记者 张勇)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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