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中院发布调研报告 保护冬奥会特许商品消费者权益

[焦点] 时间:2024-04-28 14:33:0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48次

原标题:北京三中院发布调研报告 保护冬奥会特许商品消费者权益

11月5日,北京报告保护北京冬奥会特许商品消费者权益保护研讨会(下称研讨会)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举办。中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安凤德表示,发布费北京冬奥会是调研冬奥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举办冬季奥运会,在推进北京冬奥会筹办过程中,许商法治作为重要保障,品消作用非常重要。权益

安凤德强调,北京报告保护北京三中院此次承担北京冬奥组委专项调研,中院对北京冬奥会特许商品消费者权益保护可能面临的发布费典型法律风险进行预判和提示,提出有针对性的调研冬奥对策和建议,充分发挥了司法的许商前瞻性预防及指引功能。

北京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部长朴学东表示,品消此次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承接专项调研,权益并发布专项调研报告为北京冬奥会特许经营工作的北京报告保护开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北京冬奥组委高度重视特许商品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一直将提升特许商品的质量作为特许经营工作重点。在特许经营工作中,针对各个环节做到全链条跟踪监控,严把特许商品质量关,尽最大力度保障消费者权益,努力做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活动发布北京冬奥会特许商品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题调研报告,并介绍北京冬奥会特许经营工作进展情况。截止到10月31日,北京冬奥组委已签约特许生产商27家,特许零售商61家,累计开设全品类特许零售店121家,并在天猫平台开设“奥林匹克官方旗舰店”,高铁列车渠道零售商已在280余对高铁列车上进行特许商品零售。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5日对外发布一份调研报告,针对北京冬奥会特许商品消费者权益保护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进行预判和提示,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报告提出,要严把特许商品生产、销售、宣传等各相关环节,最大程度降低特许商品运营风险,切实维护奥林匹克品牌的价值,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报告认为,基于北京冬奥会特许商品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特殊性,防范和化解消费纠纷的重点在于严把特许商品生产和销售各环节,确保特许生产企业生产提供优质特许商品,特许零售企业等经营者进行规范合规的营销宣传,最大程度降低北京冬奥会特许商品运营的各项风险,避免成为消费纠纷争议对象,从而维护奥林匹克品牌的价值与美誉,同时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值得了解的是,奥运特许经营就是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许可他人生产或销售带有国际奥委会、国家奥委会、奥运会的各类名称、徽记等相关知识产权,有关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名称、简称,以及其他带有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并收取特许经营费的行为。(刘美君)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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