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昭通盐津兴隆乡蒿芝村支书杨德权贪污嫖娼举报信内容

[探索] 时间:2024-05-02 08:00:3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81次

  【昭通盐津兴隆乡蒿芝村支书贪污嫖娼赌博遭举报】 4月15日,曝昭嫖娼有网友发帖举报云南盐津县一村支书,通盐贪污与村总支副支书、津兴举报村委委员参与嫖娼,隆乡并存在贪腐行为,蒿芝该网友还公布了一组不雅图片,村支引发关注。书杨对此,德权涉事村支书今日向南都记者否认嫖娼,信内并称不存在贪腐等违法行为,曝昭嫖娼举报系诽谤。通盐贪污目前,津兴举报盐津县纪委已介入,隆乡暂无调查结果。蒿芝(记者 罗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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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盐津兴隆乡蒿芝村支书贪污嫖娼赌博 举报信内容曝光
网帖图片,村支图中男子被指系村支书。

涉事村支书今日向南都记者否认嫖娼,并称不存在贪腐等违法行为
网帖图片,图中男子被指系副支书。

网曝实名联名举报信(节选):

被举报人总支书记兼村主任杨德权、村总支副支书王国锋及村委会委员许光明

  举报人: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兴隆乡蒿芝村村民共计172户(村民亲笔签名人员名单附后)

  被举报人:杨德权,男,汉族,现年44岁,初中文化,中共党员,现任蒿芝村总支书记兼村主任。家住蒿芝村街子社。

  被举报人:王国锋,男,汉族,现年38岁,初中文化,中共党员,现任蒿芝村总支副支书,家住蒿芝村岩脚社。

  被举报人:许光明,男,汉族,现年44岁,初中文化,中共党员,现任蒿芝村委会委员,家住蒿芝村老店子社。

  举报事由:以上被举报三人数年来相互勾结,利用职务之便贪污腐化,徇私舞弊,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拉帮结伙地无视党纪国法。利用家族势力,裙带关系苦心经营,时至今日已经完全目无法纪,无恶不作。以下是具体违法犯罪事实:

  一、2009年冬,以杨德权、王国锋、许光明、杨德平(系杨德权胞弟),唐显华等共计十余人以搞小集镇建设为幌子,成立了以搞土地开发为目的蒿芝村宏腾发展有限公司,杨德权以村支书和村主任身份直接兼任宏腾公司董事长,其胞弟杨德平为总经理(管钱管帐),他们通过惑、哄、黑、诈等不法手段,时至今日已强行占用了一类甲等良田150余亩,涉及蒿芝村7社60余户(侵占前和侵占后图片及涉及农户姓名名单附后),其中80余亩是宏腾公司于2010年至2012年两年间通过以下手段获得:

  1、对陶家湾社陶仁宗等计划外生育农户以最高罚款3万和新出生小孩不予以上户口加以威胁。

  2、对所谓的“钉子户”采用恐吓和暴力手段,挖机进场当日,村民吴丰华因不配合他们施工,威逼利诱不成后分别于2010年农历正用20日和2月23日两次对街子社吴丰华实施殴打。

  3、对陶家湾农户陶仁江(户主:其母李元英)1.5亩良田征收不成后,其一伙人于2010年农历正月14日陶仁江建房下基础时直接以暴力强行驱散建房工人。许光明同时对陶仁江进行殴打,导致陶仁江卧床10天左右。并阻止搬运建房材料,导致该农户最终建房不成。

  4、街子社陈宗武一直不在征田协议上签字,杨德权将其儿子陈超弄进村委会当了委员后达成了利益交换。

  以上这些例子只是他们官匪勾结而对被侵占良田农户各种手段中的冰山一角,现在他们除内部股东占据最佳地理位置之外已将大片良田全部卖出修建房屋,他们支付给被占田农户的金额为每平方米20元。经过简易的管道铺设,街面路基平整并打通十字水泥路,总投入仅有60余万元。而却以每平米800元至1000元不等的价格向市场公开出售,除开成本投入外现已获取纯利近600万元。就连属于街子四社(街子社、沱田社、老店子社、陶家湾社)共有的原有沟渠和人行道路(约1000平方米)也被宏腾公司公然卖出,直接侵占集体财产并变卖后非法获利100余万元。

  针对此事近年不时有村民上告至县、市,仍至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其中一次省国土厅也亲临过蒿芝村调查此事,相关调查人员并没有下乡或是暗访基层群众,而是只到了村委会驻地,结果是杨德权等人找了几个事先已沟通好了的村民在村委会走了一番过场,事后对调查人员请客送礼后不了了之。再加之杨德权从始至终对乡、县、市级政府隐瞒乱占强占良田真相。造成了上级政府部门认为是村委会大力发展新农村建设的假相,先后拨款数十万元用于完善宏腾公司经营下的“新街”,时至今日已成了杨德权在各种公开场合所谓“政绩工程”的惊天谎言。真正内幕却是他们上置中央三令五申不准 乱占强占基本农田的政令而不顾;下置世代依靠这些良田维持生存的村民而不管,以低价强征,高价出售,牟取了巨额的不义之财。其倒行逆施、村匪、村霸的实质面目令人匪夷所思?

  二、2011年盐津县蒿芝村工业园区化纤厂选址落户定点后,由村委会负责落实征田50亩,向被征用农户按政策每户每亩支付24800元,总支出124万元,该资金由盐津县财政局支付给由蒿芝村委会提供的被征用农户名单并打在其一折通上。而事实是:化纤厂投资方王正楷(总经理)、杨明书(办公室主任)二人经实地丈量后确认实际面积只有42亩。

  三、2011年年初盐津县水利局拨款19万元治理蒿芝村大河沟,杨德权将该工程交由其胞侄杨波实施,此过程中挖机施工时间不到两天,人工费用不到一万,最终总支出不到两万元,下剩17万余元不知去向。

  四、2012年初,蒿芝村委会组织实施下坝柏果树、王家村两社通水泥路工程,起点为底坪小学门口至终点柏兴公路水井湾凹口(小地名)。资金来源是定项移裁和地膜苞谷5000亩,每亩100元(属政府补贴资金)。柏果树和王家村每人集资200元,约5万元左右。实际实施情况是村委会未经村民代表讨论同意,更没有进行任何招投标,擅自将该工程交由前蒿芝村总支书记王邦平(已退休离职,杨德权、王国锋、许光明三人均属其在任时直接招聘进的村委会,王国锋更是其侄儿)实施,王邦平没有任何道路工程施工经验,更不具有任何资质,在名不正言不顺的争议背后,其幕后肮脏交易不言自明。据柏果树、王家村两社村民透露实施过程中该水泥路纯属偷工减料,底部深处直接用碎石铺垫,面上混凝土厚度不到20公分,宽度不到3米,弯道处村民要求加宽一些,他们(杨德权、王国锋、许光明、王邦平)置若罔闻,声称资金有限。最终该水泥路的投入达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22万元(每公里),村委会验收该路总长度为1.81公里,总支出达到了骇人的42万余元,我们通过现场丈量该水泥路实际长度仅有1.3公里。直接虚报了0.51公里,按每公里22万计算杨德权、王国锋、许光明三人直接贪污了112200元,加之该工程实施过程中严重偷工减料,实际造价每公里投入约15万元左右,因此杨德权、王国锋、许光明、王邦平直接和间接地在该工程中贪污及非法获利18万余元。

  五、2011年县财政局拨款30万元用于底坪街子十字路口至老店子社唐明相段通水泥路,全长约500米,实际只打了150米左右,宽度仅有3米,该项目由村委会直接实施,组织实施由许光明一手操办。按照当地最高物价折算该水泥路总投入不到5万元,而剩余25万元就连村委会任何账目上也没有注明去向。

  六、2013年农业11月村委会利用全村农民一折通款项实施仙女洞社一公里水泥路工程,村民自筹52200元(全社人口174人,人均300元),村委会在全村总土地补偿款中拔款168400.00元,共计资金220600元,实际操作中只打了800米。最初计划路面宽度4米,实际平均宽度不到3米,据仙女洞社村民小组长亲口证实,2013年全村村民各种农业(含土地补偿、油菜、农机等)政府补助款项总资金达57万元,村委会最终仅补助了仙女洞社打路168400元,剩余40余万元由副主任兼文书王成陆亲自拿全村一折通从兴降乡信用社取出后交给村总支书记兼主任杨德权后不知下落。

  七、新农村建设及一折通打款方面

  杨德权、王国锋、许光明等人利用手中的权力优亲厚友,在全村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滥用职权,对应享受农户应得的政府补偿款采取因人而异、区别对待,大肆克扣并贪污农户资金。自2010年以来,村委会将全村80%的一折通收归村委会保管。给村民的交待是政府将补贴资金统一打在一折通上,其中包括每年每户土地补偿款、救灾款、农村低保等等,但事实结果是,他们告知村民新建房屋一次性补贴12000元,但农户最后实际得到的补偿金额却并不一致,从5000120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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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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