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一国”原则是良好行政立法关系基础

[百科] 时间:2024-04-28 22:44:0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47次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6月9日在立法会出席任内最后一次行政长官答问会,一国在立法会议事厅发言并回答议员提问。林郑良好立法(中评社 卢哲摄)
  中评社香港6月10日电(记者卢哲)即将于6月30日完成本届任期的原则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9日出席其任内最后一次立法会的行政行政长官答问会。她在谈到对行政和立法关系的关系体会时说,一场“修例风波”说明了良好的基础行政和立法关系必须建基于“一国”的原则,须正确掌握中央和特区的一国关系。要彻底改善行政和立法的林郑良好立法关系,必须确保“爱国者治港”。原则  林郑月娥当天在立法会出席行政长官答问会,行政她在开场发言中表示,关系过去五年香港出现了前所未见的基础严峻挑战,值得回顾的一国事非常多,而今年是林郑良好立法香港回归祖国二十五周年,正站在回到“一国两制”的原则初心和正确轨道的新起点上,任何人都对香港的未来充满期待。林郑月娥分享了自己对行政和立法关系、有关“爱国者治港”如何推动香港实现良政善治、香港的未来等三方面的体会。  在行政和立法关系方面,林郑月娥说,特区奉行的是以行政长官为核心的行政主导制度,直接向中央人民政府负责。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有双负责的制度,亦是双首长的体制。“行政长官既须向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亦须向中央人民政府负责;行政长官既是行政机关的首长,亦是整个特别行政区的首长。行政长官除了要确保其领导的行政机关履职尽责、管理好特区所有事务外,亦要维护立法机关制衡行政机关的宪制职能。同样,行政长官亦要维护司法机关行使其司法独立权”。  林郑月娥说,自己在二○一七年七月五日首次以行政长官身分来到立法会时,首先回顾了她在政府30多年以来如何履行做好行政和立法关系。“当时我这样说:‘我喜欢去立法会。这个并不是卖口乖(讲好话),因为这里是议事、论事,为市民做事的地方。看到过去几年的内耗’——当时是二○一七年,大家知道二○一七年前的几年,特别经过二○一六年立法会选举,议会当时是怎样的政治局面,所以当时我说——‘看到过去几年的内耗、斗争,剑拔弩张的情况,我是感到有些伤心。听到公务员同事有时苦笑地问,提到自己要等多少次财委会会议才能够进入房内去谈自己的议程’——因为议员不断地在“拉布”——“我感到痛心。看到因为行政立法关系欠佳,官员和议员缺乏互信,而拖慢政府落实政策的速度,我感到担心。但是我不灰心,因为我仍然深信绝大部分议员和官员都是心爱香港,都愿意为目前这个困境找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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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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