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以前申领过社保补贴,现在又失业了,还能再次申领吗?

[百科] 时间:2024-04-28 21:32:1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81次

原标题:【问答】以前申领过社保补贴,问答现在又失业了,前申还能再次申领吗?

问:我之前申请过4050人员的领过缴纳社保补助,后找到工作并由单位缴纳社保,社保失业申领补助便取消了。补贴目前现在又失业了,现又是再次否能再次申请缴纳社保补助?

答:根据上海人社相关规定,经认定的问答“就业困难人员”(不包括“特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申请社会保险费补贴。前申每月的领过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为按照当月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作为缴费基数计算的应缴社会保险费的50%。

2021年1月起,社保失业申领上海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补贴医疗保险的现又比例分别为24%和11.5%。补贴期限,再次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问答可以延长至退休外,同一名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保补贴累积最长不超过三年。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补贴期满的,取消就业困难人员身份。

社保补贴是否能够再次申领,关键要看累积补贴时间和申请者的年龄。如果申请人此前申请的累积补贴时间不足3年,则可以重新通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灵活就业缴纳社保后,再次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劳动者距离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岁,女性55岁)不足5年的,可以延长申领就业补贴至退休。

就业困难人群主要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一定的劳动能力且就业愿望迫切,但因自身就业条件差而难以实现市场化就业,连续处于失业状态6个月以上的下列本市户籍人员:

1. 大龄失业人员、协保人员、离土农民;

2. 零就业家庭成员;

3. 低收入苦难家庭成员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4. 中度以上残疾、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或一户多残家庭成员;

5. 大龄或领取生活费用补贴期满的被征地人员;

6. 缺乏工作经验,处于失业状态一年以上,且经公共就业机构服务半年以上,多次推荐就业岗位仍未实现就业的35岁以下青年;

7. 刑满释放、戒毒康复等有特殊困难的其他人员。

因此,失业后,申请人应当先按照规定办妥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等手续,如无法申请社保补助,可以就申领失业保险金以及失业补助金等进行咨询。

(来源: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网、上海12333)

(王旭)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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