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因盗窃北京市朝阳区清朝古墓被判刑

[综合] 时间:2024-04-30 18:34:3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16次

  新华社北京7月20日电(记者吴文诩)5人在北京市朝阳区一废弃大院内,人因利用探针、盗窃铁锹等物品盗掘清代末期墓葬,北京被判对墓葬本体造成不可逆影响……记者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获悉,市朝该院20日审理一起古墓被盗案件并当庭宣判,阳区一审宣判被告人时某某等5人犯盗掘古墓葬罪,清朝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古墓并处罚金。人因

  2020年1月6日22时许至1月7日凌晨,盗窃被告人时某某等5人在北京市朝阳区一废弃大院内,北京被判利用探针、市朝铁锹等物品盗掘墓葬,阳区并从中挖掘出银手镯1件、清朝足银手镯1件、古墓银饰品4件、人因银镶翡翠饰品1件、银镶玻璃饰品1件、玻璃1块。

  经鉴定,被盗掘墓葬为具有一定历史价值的清代末期墓葬,盗掘活动对墓葬本体破坏程度较深,对墓葬本体造成了不可逆的影响,被盗挖的墓葬出土物属清代末期。被告人时某某等五人被民警当场抓获,并当场起获上述涉案物品共9件。

  朝阳法院认为,被告人时某某等5人盗掘具有一定历史价值的古墓葬,其行为均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依法应予惩处。5名被告人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认罪认罚,依法对各被告人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时某某等5人犯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1万元至3万元不等。在案文物均移交有关文物行政部门处理。5名被告人当庭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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