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继续对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免征增值税

[焦点] 时间:2024-04-30 16:25:5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81次

  中新网6月5日电 6月5日,两部财政部、门继免征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延续免征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增值税政策的续对公告,公告称,国产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抗艾继续对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免征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增值税(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品种清单见附件)。滋病增值

  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病毒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须为各省(自治区、药品直辖市)艾滋病药品管理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购的两部,并向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免费提供的门继免征抗艾滋病病毒药品。药品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应将药品供货合同留存,续对以备税务机关查验。国产

  公告指出,抗艾抗艾滋病病毒药品的滋病增值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应分别核算免税药品和其他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病毒

  公告还指出,在公告发布之前已征收入库的按上述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税款,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或者办理税款退库。已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将专用发票追回后方可办理免税。无法追回专用发票的,不予免税。

  附: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品种清单

  序号药物品种

  1齐多夫定

  2拉米夫定

  3奈韦拉平

  4依非韦伦

  5替诺福韦

  6洛匹那韦

  7利托那韦

  8阿巴卡韦

  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包括上表中所列药物及其制剂,以及由两种或三种药物组成的复合制剂。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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