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期间发现未查处贩毒犯罪事实 男子被合并判处7年徒刑

[知识] 时间:2024-04-29 01:44:1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29次

原标题:服刑期间发现未查处贩毒犯罪事实 男子被合并判处7年徒刑

新海南客户端、服刑发现南海网、期间南国都市报6月26日消息(记者 利声富)王某停因贩卖毒品罪服刑期间,未查公诉机关发现其仍有贩卖毒品的处贩处年犯罪事实未予查处,于是毒犯起诉至陵水法院。近日,罪事陵水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王某停贩卖毒品案,实男当庭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被合并判加上此前判处的徒刑六年八个月有期徒刑,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服刑发现

公诉机关指控,期间2020年某日,未查被告人王某停经陈某居介绍,处贩处年在儋州市某娱乐会所旁的毒犯小卖部以1200元价格将一包毒品“K粉”贩卖给符某,后该毒品被多次转卖。罪事毒品交易完成后,该案涉毒人员均已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K粉”中检出氟胺酮成分。

王某停系服刑人员,此前其因贩卖毒品罪被其他法院判处刑罚。刑罚执行期间,公诉机关发现其仍有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未予查处,于是起诉至陵水法院。

庭审中,王某停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陵水法院审理后对该案当庭宣判,以贩卖毒品罪判处王某停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8000元,与其前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28000元。

毒品犯罪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陵水一直对毒品犯罪保持严厉打击高压态势。陵水法院非常重视毒品案件审判工作,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形成法律震慑,有效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引导群众树立法治意识,筑牢禁毒防线,为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利声富)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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