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向大熊猫扔木棍掷石头,终身禁入园区是个有效惩戒吗?

[焦点] 时间:2024-04-29 09:27:0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54次
11月30日下午,游客园区微信公众号“熊猫谷”通报3名游客的向大熊猫效惩不文明行为,其中1名50岁男子往大熊猫活动场内扔木棍,扔木1名55岁女子往大熊猫活动场内投掷石头,棍掷并与劝导游客发生口角。终身

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都江堰野放繁育研究中心(熊猫谷)认为,这两名游客违反入园参观规定并可能对大熊猫造成严重危害,游客园区禁止其自不文明行为发生起终身再次进入参观。向大熊猫效惩

此外,扔木还有一位游客因违反入园规定,棍掷携带宠物进入园区,终身被禁止一年内再次入园参观。禁入戒(澎湃新闻网12月1日)

今年4月的游客园区时候,已经就类似的向大熊猫效惩新闻写过一篇《滋扰大熊猫被禁入1年,惩治太轻会导致失范行为蔓延》。扔木

跟当时的相比,现在的惩戒措施确实有所升级,也就是从进入1年,升格到终身禁入。这反映出的震慑意味有所提高。

尽管如此,就像之前文章中所提出的那样,这种处罚对于不文明行为的震慑,仍然存在局限。通报中依旧只写了被通报者的姓氏和年龄,没有更为具体的细节信息,换句话说,即便被通报者的亲属、朋友、社会关系其他成员看到这个通报,也很可能无法对之对号入座。

很多情况下,各种类型和层次的处罚,都不可避免要涉及被处罚者的社会评价降低。没有这一点,对于错误行为就没有威慑性。

如果说今年4月以及之前,有些在熊猫基地等大熊猫活动场地实施不文明行为的个人,确实存在对于其违法、失德行为的性质、后果认识不清的情况;那么在那以后,已经开始陆续出现了对违法、失德个案的处罚,包括1年或终身禁入,却仍然没有杜绝同类的违法、失德行为,就不能不说,这种处罚本身的威慑性是非常微弱的。

笔者认为,对于在大熊猫活动场地,以及其他动物园、保护区实施对于保护动物可能造成严重伤害、滋扰行为的个人,应当尽快推动处罚落地、升级。

第一,有必要建立文旅部门、动物保护部门及科研基地的联网信息库,不文明行为实施个人的信息自动联网,在所有同类景区、保护区、动物园建立联网拦截不文明行为实施个人的机制。

第二,处罚不文明行为个人,通报应当更为具体,只省略被处罚者姓名中的一个字,名字为两个字的被处罚者,则将其名字以汉语拼音替代;通报中应列明被通报者户籍、常住地、生日(详细的年月日)、体重,如为公职人员应列明其职业身份。

第三,将不文明行为个人实施不文明行为的过程,以及接受处罚的视频信息,在“赋码”隐去个人面部信息后,在景区警示播映装置循环播放。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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