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一男子擅自雇佣工人砍伐树木后诚恳认罪 检察机关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焦点] 时间:2024-04-17 12:02:4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99次

原标题:澄迈一男子擅自雇佣工人砍伐树木后诚恳认罪 检察机关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新海南客户端、澄迈诚恳处理南海网、男擅南国都市报12月4日消息(记者 王天宇)澄迈一男子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自雇作相情况下,擅自雇佣工人砍伐树木,佣工事后因诚恳认罪、人砍认罪悔罪,伐树补种树苗。木后12月4日,检察机关被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起诉

当日,澄迈诚恳处理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举行该案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决定公开听证会。男擅据悉,自雇作相2020年3月,佣工王某某以人民币400元的人砍认罪价格向吴某某购买了姆生树、荔枝树和苦楝树共20棵。伐树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雇佣工人砍伐上述树木,运至木材加工厂以加工自用家具。案发后王某某于2020年6月5日到澄迈县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经司法鉴定,被伐林木蓄积量为12.222立方米,已达到10立方米的入罪标准,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滥伐林木罪,为弥补损失,王某某向林业部门补交了500元的生态修复保证金,种植60多棵马占相思树苗,经林业部门验收合格。

听证会现场。记者 王天宇 摄

听证会上,该案侦查机关办案人介绍了案情,王某某及其律师代表陈述了听证要求和理由,协办检察官介绍了该案的审查情况。

大家认为,王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但鉴于王某某社会评价良好,是初犯、偶犯,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案情,认罪认罚,悔罪态度好,主观恶性不大;王某某滥伐林木没有造成严重的损害后果,社会危险性小,再犯罪可能性低。对王某某不起诉决定是对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贯彻落实,更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被不起诉人王某某称,感谢检察机关让他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情,他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今后一定吸取教训、以身说教,让身边的人遵纪守法。

海口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本次公开听证会,体现检察机关依法依规、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彰显司法温度,起到了很好的法律宣传效果,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王天宇)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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