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明确2022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和区域

[娱乐] 时间:2024-04-28 19:31:0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128次

原标题:​屯昌明确2022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和区域

新海南客户端、​屯南海网、昌明南国都市报1月16日消息(记者 石祖波)为有效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确年大气和噪声污染,确保广大市民和游客度过安全、禁止文明、燃放洁净的烟花域新春佳节,屯昌县政府近日出台《屯昌县2022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明确县城建成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爆竹

屯昌县县城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图(规划范围内)。时间图片来源: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屯昌县城建成区:东至环东二路及周边小区、和区居民点(含竹头塘村、​屯水口村、昌明思源高中片区、确年竹悦山水项目片区),禁止西至环西路及周边小区、燃放居民点(含下坡新村、烟花域屯新村、罗村、迈敏村、红花村、安墩村部分区域、海屯湖花园片区、林溪苑片区),南至环南路,北至屯昌大道及周边小区,详见附图。

据了解,各镇建成区:春节至元宵节、清明节(2022年4月5日)、公期(军坡)、端午节(2022年6月3日)、中秋节(2022年9月10日)、国庆节(2022年10月1-7日)、元旦(2023年1月1-3日)等节假日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各镇禁燃区域除镇墟外,还包括原6个国营农场场部及原撤乡并镇后的墟。

除禁止燃放区域外,全县其他禁燃烟花爆竹的场所:

1.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办公场所;

2.汽车站、输变电设施、广播通讯设施安全范围内;

3.加油站、液化气站、炮竹厂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存储、使用单位及周围100米内;

4.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门前、县城区主次干道、大型文体活动场所、休闲娱乐场所、公园、影剧院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各住宅小区及其周边50米范围内;

5.山(树)林等重点防火区及周围区域内;

6.房屋楼顶、露台、阳台、楼梯、走廊、窗口等区域;

7.重要军事区域;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区域或场所。

可燃放区域场所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

在禁止燃放区域场所外可以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仅限于个人燃放类的C级及以下产品,所有A级、B级烟花爆竹产品一律禁止燃放(正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标注A、B、C、D级)。

焰火燃放规定:

组织焰火晚会和大型燃放活动的,须报经屯昌县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并领取《焰火燃放许可证》。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67819848、67811892。(石祖波)

(责任编辑:娱乐)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