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药监局出台26条新举措 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百科] 时间:2024-04-28 19:56:5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92次

原标题:湖北省药监局出台26条新举措 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记者曾莉、湖北通讯员袁福国)近日,省药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发挥监管职能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监局举措从支持药品研发创新、出台促进产业支持中药守正创新、条新提速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医药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高质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等8方面着手,湖北出台26条具体措施,省药刀刃向内,监局举措深化“放管服”改革,出台促进产业优化营商环境,条新助推我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医药

据介绍,高质在支持药品研发创新方面,湖北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参与一致性评价工作。全力支持创新药、罕见病治疗药、儿童专用药、疫苗、血液制品等注册申报进入国家药监局优先审评审批通道,同步开展注册现场核查、GMP符合性检查,优先安排检验检测。对启动创新药物临床试验的,根据注册申报需要,可采取承诺制提前核发《药品生产许可证》。支持高端原料药、新型药用包材、药用辅料发展方面,对创新原料药、小品种(短缺药)原料药生产企业,在申请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增加生产范围时,只需提交验证计划或验证方案。支持新型药用包材、药用辅料企业建设,促进药品产业补链、强链。

在支持中药守正创新方面,完善中药地方标准建设,推助“一县一品”鄂产道地药材基地建设,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楚药”品牌。省内中药配方颗粒企业首次备案时已通过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的,后续品种备案时不再重复检查,直接办理备案手续。加快推进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和中药制剂委托配制备案工作,鼓励医疗机构选择质量管理水平高的药品生产企业委托配制。优化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取消技术审评环节,直接办理审批手续。具有批准文号或者具有备案号的临床急需中药制剂,经省局批准后可以在省内调剂使用,并将调剂使用期限延长为2年。对临床需求量不大、炮制工艺较复杂、生产成本和出厂价倒挂的中药饮片,允许在省内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之间开展中药饮片委托生产。 同时,对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提速,符合创新和临床急需和纳入优先审评审批通道的第二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许可事项变更、延续注册的技术审评时限平均比法定时限缩减50%。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延续和许可事项变更审批时限调整为1个工作日。充分发挥该局“店小二”服务团作用,统筹全系统力量,为企业提供政策法规、审评审批、检验监测、标准研究等全方位服务,重点园区实行“预约上门、集中会诊、专题特办”等优先服务机制。支持化妆品产业发展,对化妆品生产企业有政策和技术需求的,组织人员到现场开展一对一“菜单式”服务,积极探索化妆品园区检验检测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此外,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建立完善应急审批和容缺受理程序,完善优先审查和快速审评机制,健全会商沟通机制,全力实现行政审批环节提速60%。强化企业落实产品全生命周期安全责任,推进“互联网+监管”,建立完善药品(疫苗)电子追溯体系,健全企业信用监管体系。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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