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环评弄虚作假公司后 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获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

[综合] 时间:2024-05-04 20:41:0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22次

原标题:处罚环评弄虚作假公司后 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获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

新海南客户端、处罚南海网、环评后琼海市环境南国都市报8月29日消息(记者 苏桂除)8月26日,弄虚生态环境部公布3起环评文件弄虚作假典型案例,作假综合执法海南智创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环评文件弄虚作假案在列。公司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因积极查办案件,行政获得生态环境部的局获通报表扬。

7月5日,生态新海南客户端、部通报表南海网、处罚南国都市报以《诚信海南 | 环评弄虚作假 琼海一再生资源回收公司被罚60万元》(点击回顾)为题,环评后琼海市环境报道了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海南智创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创再生公司”)环评弄虚作假的弄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处于60万元罚款。作假综合执法这是公司该局自去年查处自主验收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排放检测报告等两起弄虚作假环境违法行为后,行政又一次严厉打击弄虚作假的环境违法行为。同时,通过该案件的查处也进一步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及编制人员和专家组提出了启示。

据了解,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依法调查处理环评文件涉嫌存在违法行为的通知》,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2年2月25日,对智创再生公司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与暂存项目进行核查发现,该公司委托广西泰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抄袭琼海市《海南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其报告表中出现与本项目无关的“筒库排气筒颗粒物估算”“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参数。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涉嫌弄虚作假行为立案调查。

智创再生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抄袭和编造与项目无关的污染物参数数值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海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2年4月29日,对该公司处60万元罚款,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处8.6万元罚款。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编制人员张某失信记分20分。琼海市生态环境局撤销了环评批复文件。目前,该公司已按时缴纳罚款,项目已停止建设,并重新编制环评文件,重新修订环评文件报琼海市生态环境局并获批复。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同步对受委托编制该报告表的广西泰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立案调查。

琼海市生态环境资源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表示,环评文件质量是环评制度的“生命线”,直接关系环评制度的公信力和有效性,环境影响评价法明确规定对环评文件弄虚作假的建设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分别进行处罚。本案中依法实施“双罚制”,警示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编制环评文件。在此温馨提醒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受委托编制单位的约束,明确各方责任,不能“一委了之”,当“甩手掌柜”,避免“赔了夫人又折兵”。(苏桂除)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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