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致4死的政法委副书记被双开纪法依据

[探索] 时间:2024-04-28 00:57:3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74次
中评社北京5月16日电/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报道,酒驾记被纪法近日,致死内蒙古敖汉旗政法委副书记潘卫国酒驾致4人死亡潜藏逃匿,法委副书被移送审查起诉。双开据敖汉旗纪委监委消息,依据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酒驾记被纪法《公务员法》、致死《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法委副书经敖汉旗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双开决定给予潘卫国开除党籍、依据开除公职处分。酒驾记被纪法  纪在法前、致死纪严于法,法委副书犯罪的双开党员,除应当受到刑事处罚外,依据还应受到纪律处分。党章规定,党员应当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5月12日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起诉决定,对被告人潘某国犯交通肇事罪、被告人闫某华犯包庇罪向巴林左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是公职人员的由监察机关给予相应政务处分。”  那么,党员涉嫌犯罪,应当受到怎样的纪律处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应该注意的是,党员涉嫌犯罪的行为并不限于第二十七条列举的这几项,而是包括我国刑法规定的所有犯罪行为。交通肇事后逃逸严重触犯了刑法,应当开除党籍。  关于酒驾、醉驾的纪法小知识  酒后驾驶机动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而且与党员的身份极不相符,影响了党的形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大多数情况下,酒后驾驶行为属于一般违纪,可以给予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等党纪轻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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