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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法定 非税收入也应该法定

[探索] 时间:2024-04-30 21:26:3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99次

  昨日,税收收入全国人大代表尹中卿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省代表团全体会议。法定非税新京报记者 薛珺 摄

  昨日,该法全国人大代表,税收收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定非税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法2020年要实现税收法定,税收收入但税收法定并不是法定非税简单地把现在的十八个税种条例都变成法律,而是该法通过税收法定的过程,重构和完善中国的税收收入税制体系,建立与高质量发展、法定非税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该法现代税收体系。

  他指出,税收收入我们现在有六个税种是法定非税法定了,但是该法其中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还需要改革。

  1 谈GDP目标

  GDP已不具备高增长条件

  新京报:今年的GDP预期增长目标6.5%,跟去年的GDP预期增长目标相同,可是去年实际达到了6.9%。今年的GDP预期增长目标为什么不能设定的更高一些?

  尹中卿:当时讨论今年的GDP预期增长目标时,学界和政府机关内部有四种观点。第一种,希望不要再提经济增长指标了,一些地方都不考核GDP了,中央也可以取消GDP指标;第二种,建议跟2017年的表述相同,6.5%左右,在实际工作中争取更好结果;第三种,比照2016年的区间目标的提法,6.5%-7%之间;第四种,还有人提出来既然已经触底了,触底后应该反弹,中国还得有一二十年中高速增长,应该定在7%以上。

  我当时主张维持2017年的6.5%左右不变,但是不用再提“在实际工作中争取更好结果”。因为我们国家已经不具备高增长的条件了,需求结构变化、消费升级、劳动年龄人口减少、金融风险积累、资源环境压力等等,这些客观的条件都制约了我们的潜在增长率。如果定更高的目标,能不能达到?能,但是很勉强,会积累更多矛盾、积累更多风险。

  新京报:前两天大会一直在讨论政府工作报告,你对报告有哪些修改建议?

  尹中卿:我觉得报告里能不能加上一句话,“形成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高质量发展是当前的重点任务,十九大确定了经济从高速增长到高质量发展的转变。

  我对指标体系比较重视。指标体系是一个指挥棒,只有提出新的要求,按这个做才能得到落实。

  今年是十三五规划的第三年,按照《监督法》规定,要进行中期评估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我觉得这是一个机会,能不能在中期评估阶段,结合我国从高速增长到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体系进行评估?

  调整完善现有指标,增加贯彻新发展理念、适应高质量要求、体现新发展理念特点、反映经济运行质量的指标,比如全要素生产率、自然资源和资产负债表、政府债务率、基尼系数、恩格尔系数、收入中位数、收入倍差率等。

  再有,仅建立指标体系也不行,还应该建立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统计体系,建立保障高质量发展的绩效评价体系和政绩考核体系。

  2 谈税收法定

  税收和非税收入都应该法定

  新京报:距离2020年实现税收法定,只有两年时间了,接下来的任务是不是很重?

  尹中卿:税收法定既是税制改革的原则,也是税制改革的根据。税收法定并不是简单地把现在的十八个税种条例都变成法律。应该是通过税收法定的过程,重构和完善中国的税制体系,建立与高质量发展、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税收体系。

  实现税收法定,不能只搞小税种,也要搞大税种。我们现在有六个税种是法定了,可是,其中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还需要改革,烟草税、船舶吨税都是小税种,增值税、消费税等大税种都没有改。

  每一部法律进入立法程序之后,至少也要经过1年左右的时间,像增值税,如果2018年不提交审议,2019年再提,那么到2020年法律极有可能出不来。所以税收法定必须加快进度。其实,税收法定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非税收入也应该法定。

  新京报:非税收入包括哪些?

  尹中卿:向老百姓、企业收的钱,不仅有税,还有费,很多收费在预算里就构成了政府性基金。对于政府来说,收费叫非税收入;对老百姓来说,税也好、费也罢,都要缴钱,都是负担。

  这么多年来为企业减负,有些税降了,可是费并没有降下来多少。我认为应该加快立法,将非税收入也纳入到法治轨道。税收法定的原则就在于如果没有法律规定、如果未经本人或代表同意,老百姓的财产或收入所得都不容许任何人征用、征收、侵犯、剥夺。因此,收税也好、收费也好,都要经过法定程序。税收应该法定,非税收入也应该法定。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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