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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行使大法官同意权开票统计表。民进(中评社 黄筱筠摄) |
中评社台北6月27日电(记者黄筱筠)“立法院”今天上午进行大法官被提名人的党团大法同意权投票,在民进党“立委”席次优势下,主导
蔡英文提名的4位四位大法官人选,获得过半数“立委”同意,官被过通过人事同意权审查。提名 蔡英文提名“司法院”秘书长吕太郎、人全考选部长蔡宗珍、数通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院长杨惠钦及台大法律系教授谢铭洋出任大法官,民进
“立法院”临时会上午9点开始进行人事同意权投票,党团大法投票在10点半结束,主导之后将进行开票。4位 吕太郎获得同意票68张、官被过不同意票1张、提名无效票2张;蔡宗珍获得同意票71票,人全无不同意票以及无效票;杨惠钦获得同意票67张、不同意票3张、无效票1张,而审查时争议较大的谢铭洋也获得同意票71张,无不同意以及无效票。 本届“立法院”席次共有113席,包括:民进党68席、国民党34席,时代力量5席、亲民党3席、无党团结联盟1席、无党2席。 国民党“立委”在投票一开始就在议场外举标语表达“拒绝背书”,记者会后国民党“立委”也离场,并未进到议场内投票。 “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规定,“司法院”设大法官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立法院”职权行使法规定,行使同意权时,不经讨论,交付全院委员会审查,审查后提出院会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经超过全体“立委”2分之1同意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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