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 1月21日,云南于评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评定陈仕德同志为烈士的省人仕德士批复,评定陈仕德同志为烈士。民政批复全文如下: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云政复〔2022〕6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
评定陈仕德同志为烈士的布关批复
文山州人民政府: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批准陈仕德同志为烈士的请示》(文政请〔2021〕31号)收悉。经研究,定陈现批复如下:
1987年3月7日,同志陈仕德同志担任向导配合部队执行作战任务,为烈遭敌军炮火袭击,批复英勇牺牲。云南于评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省人仕德士《民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总政治部关于贯彻实施〈烈士褒扬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民政意见》(民发〔2012〕83号)、《革命烈士褒扬条例》有关规定,布关省人民政府评定陈仕德同志为烈士。定陈
同志云南省人民政府
同志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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