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一男子因不愿离婚 持刀杀妻未遂获刑5年

[探索] 时间:2024-04-27 22:09:4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177次

原标题:儋州一男子因不愿离婚 持刀杀妻未遂获刑5年

新海南客户端、儋州南海网、男因年南国都市报2月2日消息(记者 陈栋 通讯员 罗凤灵 柯光辉)53岁的不愿儋州男子阿强(化名)与46岁的河南女子阿丽(化名)是一对夫妻,因感情不和闹离婚,离婚两人多次发生争执,持刀阿强不愿意离婚,杀妻恼羞成怒持菜刀将阿丽砍伤,未遂被女儿阻拦后弃刀逃离,获刑所幸没有造成更大的儋州悲剧。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阿强有期徒刑5年,男因年责令其赔偿阿丽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不愿阿强上诉后,离婚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日驳回其上诉,持刀维持原判。杀妻

2019年初,未遂阿强与阿丽因离婚事宜多次发生争执。2019年4月7日,在三亚市务工的阿强电话里恳求阿丽不要离婚,但阿丽坚持要离婚,恼羞成怒的阿强声称“我要回去砍死你”。当晚10时许,阿强从三亚市回到儋州市找阿丽,二人又因离婚事宜发生争执,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赶至现场将阿强劝离。

2019年4月9日12时许,准备返回三亚市务工的阿强,提着一个手提包来到阿丽的住房,在厨房再次恳求阿丽不要离婚,遭到拒绝后,二人再次发生争执。阿强便用右手掌拍打阿丽的头部,再用双手掐住脖子,紧接着从厨房的砧板上拿起一把菜刀砍向阿丽的头部,阿丽用手抵挡被砍伤昏倒在地。随后,阿强用菜刀朝阿丽的脖子、头部连砍数刀。两个女儿小燕、小花(化名)见状哭喊起来,小燕冲上去拦住阿强,阿强遂弃刀逃离现场。

当阿强逃至一楼时,被闻讯赶来的保安控制住,后将其移交给接警的派出所民警。民警从阿强的手提包内依法扣押其准备作案后用来自杀的麻绳一条。阿丽受伤后,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15天,花去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6万余元。经鉴定,阿丽所受损伤已构成轻伤,未达致残等级。

一审法院认为,阿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阿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鉴于阿强能供述其部分犯罪事实,且本案系婚姻纠纷所引发,案发后其家属又能赔偿被害人医疗费5万元,在量刑时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阿强不服,提出上诉称,其是在情绪爆发的情况下,情绪失控,意识模糊,顺手拿起菜刀伤害了妻子,没有杀人的故意,应以故意伤害罪对其定罪量刑,其认为一审量刑过重,请求二审法院从轻判处。

海南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阿强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海南二中院主审法官介绍,阿强因与阿丽离婚事宜感到绝望,愤而产生杀死阿丽然后自杀的念头,并持刀不计后果的朝阿丽的头部、脖子等部位连续砍了多刀,致阿丽身体多处受伤。阿强持刀连续砍击被害人的要害部位,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明显,仅因女儿小燕拦住,阿强弃刀逃离才未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因此,以故意杀人罪对阿强定罪量刑,符合事实和法律规定。(陈栋 罗凤灵 柯光辉)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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