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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锦渡深圳湾 检1.4万只走私大闸蟹

[百科] 时间:2024-04-30 06:23:1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170次
海关与食环署联合行动,文锦检获共约一万四千只怀疑走私大闸蟹。渡深(图片来源:大公报)
  中评社北京11月9日电/据大公报报道,圳湾只走闸蟹现为大闸蟹当造的检万季节,《大公报》早前报道,文锦市面涌现来历不明的渡深大闸蟹,透过微信等网购直销,圳湾只走闸蟹由于货源及卫生成疑,检万不排除是文锦走私大闸蟹已涌出市面,市民选购时要小心。渡深有见来源可疑的圳湾只走闸蟹大闸蟹在市面出售,海关与食环署食物安全中心采取联合行动,检万分别于上月28日、文锦本月5日及7日,渡深在文锦渡管制站及深圳湾管制站共检获约14000只怀疑走私大闸蟹及1000公斤怀疑走私冷冻食品,圳湾只走闸蟹估计市值约146万元,三名男司机被捕。  市值约140万元  被捕三名男司机,年龄介乎42至64岁,海关人员于上述三日,分别在该两个管制站截查三辆入境货车,经检查后,在车上已申报的货物中,发现该批怀疑未列舱单的大闸蟹和冷冻食品。而检获的怀疑未列舱单大闸蟹估计市值约140万元;而怀疑未列舱单的冷冻食品则包括肉类和家禽等,估计市值约六万元。  另外,检获的大闸蟹并未附上所需的由出口地当局签发的卫生证明书,不符合有关介贝类水产动物(大闸蟹)售卖许可证的条款规定,检获的冷冻肉类和家禽亦无附有来源地有关当局签发的卫生证明书或食环署的书面准许。  海关提醒市民,走私属严重罪行,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输入或输出未列舱单货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二百万元及监禁七年。根据《进口野味、肉类、家禽及蛋类规例》,任何人输入野味、肉类、家禽或蛋类,必须提供来源地有关当局签发的卫生证明书或食环署的书面准许。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而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所有在香港出售的食物,不论进口或本地生产,必须适宜供人食用。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根据《食物安全条例》,任何人如无合理辩解而未有登记下经营食物进口或分销业务,即属违法,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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