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女友转账520000元分手后追债 网友:情侣转账需理性

[知识] 时间:2024-04-29 12:11:0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5次

  情侣间转账520000元是友转友情表达“我爱你”?分手后可以追回吗?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20日称,此前判决一宗案件,账元债网账需广州男子在某年的分手5月21日给(前)女友转账52万,最终被认定属于借款,后追不属于“爱的侣转理性赠与”,需要归还。友转友情

  小梁(化名)与小付(化名)自2018年3月开始恋爱,账元债网账需于同年9月分手。分手恋爱期间,后追小梁向小付多次转账总共202万元,侣转理性双方没有签订借款合同或出具借据。友转友情其中在2018年5月21日,账元债网账需小梁向小付转账52万元。分手同年6月11日,后追小付向小梁转账50万元。侣转理性

  两人分手后,双方就往来款项产生纠纷。小梁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他向小付转账的202万元属于借款性质,因小付已还款50万元,现要求小付归还152万元借款本息。

  法庭上,小付答辩认为,这202万元属于双方在恋爱同居期间的紧密经济联系,系生意往来或赠与性质,不属于借贷性质,特别是5月21日小梁向她转账的520000元,是“我爱你”特定含义的表达。因此不同意小梁的诉讼请求。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首先,小梁虽不能提供借款合同、借据等表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但依据其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证明,小梁并无将涉案款项赠与小付以及对小付经营的生意进行投资的意思表示。其次,小付在收取小梁转账款项后向小梁转账还款50万元,也表明涉案款项属于借款性质。再次,“520”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有特殊含义,小梁向小付转账付款202万元中的52万元金额与“520”含义相差较大,小付主张该笔款项属于双方之间互赠的辩解理由不成立。双方之间成立民间借贷关系,小付应向小梁偿还借款。荔湾法院遂作出一审判决,限期小付向小梁归还借款152万元本息。(综合媒体报道)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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