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顾客爆发口角 不配合警方 便利店员工被控不认罪

[休闲] 时间:2024-04-28 21:17:3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76次
被告王俊杰周三早上出庭。顾客 (图自《海峡时报》)

(新加坡讯)与顾客爆发口角纠纷,爆发不配被控警员到场介入时又被指不愿配合出示身份证,口角29岁便利店员工涉案后多次无视警方传召,利店前日被控5项罪名,员工他面控后表示不认罪,顾客将自行抗辩。爆发不配被控

王俊杰前日被控上法庭,口角他面对包括3项抵触防止骚扰法令,利店以及两项抵触刑事法典第174节条文的员工控状,指他不遵从公务员的顾客指示到警局报到。

他身穿黑色上衣出庭,爆发不配被控面控时表示不认罪,口角并且不会聘请律师,利店也不会申请法律援助,员工会在审讯中自行抗辩。

侮辱公职人员和公布公职人员身份资料妨碍执勤的罪名一旦成立,分别可被判最高5000元罚款或最长12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案展至11月17日进行审前会议。

《新明日报》报导,这起闹剧于今年1月1日晚上约8时10分,在莱佛士码头(俗称老巴刹)的便利商店雀喜(Cheers)发生。当时,涉案的29岁男店员王俊杰疑与另一名男顾客发生纠纷,间中有人发表涉及种族和国籍的言论。

警方到场调查时,王俊杰被指拒绝出示身份证,跟警员僵持了约15分钟,过程中还拍下视频,扬言把视频放上网,让视频疯传。

事件曝光后,王俊杰被雀喜开除。

根据警方前天发表的文告,涉事男职员王俊杰事后上载了6段视频到社交媒体,据称还公开了执勤警员的身份。他还涉及使用辱骂、藐视警员的字眼。

警方对此展开调查后要求他到警局报到,但他没按要求现身,警方随后发出书面通知,分别要求他在1月11日和31日到警局接受问话,但他两次都没到场。

被告也遭另一家公司解雇

被指频骚扰女员工、推搡七旬老员工,被告也遭另一家公司解雇。

《新明日报》今年8月也报导,王俊杰被便利店解雇后,今年4月加入东宝玉艺公司,并被派到裕华国货3楼做古董推销员。

他的主管郑凯丽透露,王俊杰工作期间常无故与女员工搭话,还想约人去吃饭,甚至跟女顾客要联系号码,劝也不听。

他还被指今年8月在厕所推搡一名七旬男员工,出言激怒对方,惊动警方到场,隔日被辞退。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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