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蹭ETC上高速52次 男子以盗窃罪被判刑

[焦点] 时间:2024-04-29 03:26:3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29次
为了节省开支,上高速次利用ETC系统的男盗漏洞,逃避缴纳每天上下班的窃罪高速过路费,如东一男子使出蹭车过ETC的被判伎俩,自以为不会被发现,上高速次却在多次侥幸逃费之后等到了法律的男盗惩罚。据江苏如东法院消息,窃罪近日,被判经如东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上高速次被告人季某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男盗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窃罪  当时认为是被判收费有漏洞才逃费,家住如东,上高速次工作在上海的男盗季某在接受调查时称,当时听朋友介绍,窃罪高速公路的收费系统存在漏洞,只要出站时跟在安装了ETC车辆的后面就能不交费顺利出站。2020年4月8日,他驾车从上海到如东,走启扬高速,按朋友介绍的步骤在出站的时候紧跟着前面一辆准备从ETC站口出站的小车后面,果然成功逃避了交费。这一漏洞被季某发现后,他屡试不爽,遂频频在该路段进行逃费。可不想,最终自己的逃费行为还是被查了出来。  2020年12月2日,季某驾车经过如东收费站时,再次试图采用跟车过ETC的方式下高速,被高速交警当场查获。经查,季某逃缴高速过路费共计52次,合计人民币4000余元。  近日,经如东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季某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法官表示,ETC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是指车辆在通过收费站时,通过车载设备实现车辆识别、信息写入并自动从预先绑定的IC卡或银行账户上扣除相应资金,是目前正在大力开发并推广普及的一种用于道路、大桥和隧道的电子收费系统,目的是方便群众,提高通行效率。根据交通运输部门高速公路管理相关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只有上站信息而无下站信息的,小型车辆将会被列入灰名单,货车将会被列入黑名单,严重的还会涉嫌刑事犯罪。  本案中的季某多次利用ETC收费杆落下比较缓慢的空当,尾随前车快速闯行,在他人未发现的情况下,采取秘密的方式将本应属于收费方的财产性利益占为己有,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数额较大,符合《刑法》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文/本报记者李铁柱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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