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超回购股份的募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购回购用途: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不超尚未使用的元股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君实金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生物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拟超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募资000万元(含);
4、回购股份的购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8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不超150%;
5、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6、元股回购资金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君实金部分超募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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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