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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后台?日本核污排海的惊人内幕

[焦点] 时间:2024-04-29 22:26:2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90次

    

✪ 尹晓亮

南开大学世界近现代史研究中心、后台核污日本研究院

【导读】2023年8月24日,日本人内在一片反对声中,排海日本把福岛第一核电站的后台核污核污水排入大海。有评论指出,日本人内作为世界上唯一曾遭受核爆炸的排海国家,而且是后台核污发生核事故级别最高的国家之一,日本为什么无视核污染的日本人内严重危害,以“排污入海”方式换取自身利益最大化?

本文深入分析日本“排污入海”决策的排海生成逻辑。日本最初采取的后台核污“海水冷却方式”,是日本人内其处理核污水的逻辑起点,而把核污水排入大海又是排海解决核污水成本最小的方式。为了实现“排污入海”,后台核污日本当局有一个从“蛰伏目标”到“公开决策”的日本人内运作过程。一方面,排海通过在态度上的反复变化,日本当局不断刺激并试图稀释国际社会对“排污入海”的敏感程度,降低国际社会的期望值,最终让日本国内外不得不接受“排污入海”。另一方面,日本决定“排污入海”的权力,主要依赖于日美同盟关系、日本与IAEA关系等关系网络,但这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刚性权力,而是柔性的“软权力”。正是这种“软权力”,让日本不顾中韩朝俄等周边国家感受,采取以损害全人类利益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恶举。

作者认为,日本“排污入海”决策反映四个特点:第一,日本在外交上巧于通过“小步慢跑式”或“切香肠式”,谋求实现大目标与大战略;第二,日本此举,是“理性的恶行”这一决策本质的体现;第三,美国刻意淡化日本“排污入海”的危害性,不仅暴露其在生态环保问题上的“双重标准”霸权逻辑,还表明其为获得现实政治利益,不惜牺牲人类健康福祉;第四,日本并未与中国进行事前沟通,折射其并未将中国作为影响“排污入海”决策的主要变量。这意味着日本对华政策的底色没变,在制衡中国崛起这一点上,日本始终与美国站在一起,只不过在经济利益上常常靠近中国而已。

过程构建与关系利用:

日本决定“排污入海”的生成逻辑

日本既是世界上唯一遭受核爆炸的国家,亦是发生核事故级别最高的国家之一; 既是世界上唯一拥有完整核工业链的所谓“非核武装国家”,亦是储存了大量制造核武器所需“钵”的国家。其特殊身份与历史记忆共同造就了日本对核能具有“恐核”与“爱核”、“反核”与“拥核”的杂糅心态这种矛盾与纠结的心态始终镶嵌并融贯于整个日本战后史。由此,日本理应比其他任何国家更能深刻理解和体悟核爆炸、核事故、核污染对人类生态环境危害的程度与广度。然而,正值福岛核事故爆发十周年之际,日本在福岛核污水处理问题上,竟然决定采取以损害全人类利益来换取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排污入海”方式。此举不仅折射出日本在人类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选择的行为偏好,而且也是其决策本质与政治哲学的外化表达。

过程构建:孕育日本“排污入海”的决策取向

“过程构建”在日本决定“排污入海”的行为决策中起着关键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受儒家文化影响的日本,是一个非常重视关系的国家。理论上,重视关系的社会必然强调过程,因为关系在过程中发生、发展并得以体现。而且,过程一方面可以“被解释为手段”,另一方面也可以“被解释为目的”。进言之,过程既是行为主体互动实践的场域,也是行为主体实践活动本身。在现实中,日本决定“排污入海”的决策行为并非是一蹴而就的想法,而是通过构建一个能够产生行为意义的持续的历史过程,并在该过程中利用国家间的互动关系而实施的。

在时间维度上,事物的历史演进具有“时序性”和“结构性”的特点。对于日本处理核污水而言,“时序性”是指从2011年福岛核事故发生到 2021 年日本决定“排污入海”之间,历时十年,是一个相对较长的历史过程;“结构性”则是指日本在决定“排污人海”的过程中,经历了“不排入大海的方针——允许范围内有必要排入大海 (简称‘排海’)——排海属于讨论范围——绝不排海的书面保证——排海是五个选项之一——政府否定排海——排海是两个选项之一——最终决定排海”等看似反复与矛盾的变化和转折过程。日本的“排污入海”目标就在这一过程构建中生成并孕育,且呈现从“蛰伏的目标”走向“公开的决策”的延展图式。

2011 年3 月11 日,福岛核事故爆发,不仅打破了日本自我标榜的“核安全神话”,而且使其成为世界上唯一同时具有“核轰炸受害”身份与“核事故受害”身份的国家。尽管日本迅速成立了“原子能灾害对策本部”,并宣布“紧急事态宣言”,但福岛第一核电站的安全问题并没有因其紧急应对得到弱化和解决,反而是1-4 号发电机组相继发生不同程度爆炸,并释放出大量有毒的放射性物质。随后,日本在应对“堆芯熔毁的反应堆”的行为选择上并未像苏联应对切尔诺贝利核事故那样,将爆炸的反应堆用钢筋混凝土的石棺彻底封闭起来,而是采用注入海水冷却的方法,以期降低反应堆内的温度,防止进一步发生更大的爆炸。日本为维持“堆芯熔毁的反应堆”处于低温状态需要每天注入200吨以上的水。每天注入的冷却水在接触到大量放射性物质后成为会破坏生态环境的核污水。日本最初应对福岛核事故的行为决策及其实践不仅构成了福岛核污水问题之滥觞,也成为当前其处理核污水问题的逻辑起点其实,福岛第一核电站的核污水除上述循环冷却核污水外,还有两个来源一是地下核污水。从地理位置而言,福岛第一核电站正好位于日本阿武限山系地下水脉的上方,每天有大量地下水流入反应堆爆炸的厂房内部的地下区域,与高放射性物质接触后成为核污水。二是被污染的雨水。由于日本每年降雨充沛大量雨水渗入已发生严重破损断裂的事故现场,“每周约有两天核污水泄漏入海量超过500 吨”。换言之,日本所要解决的核污水主要是指上述三种核污水。

日本政府为应对含有大量放射性物质且日益严重的核污水问题,进行了三个层面的应对。其一,在现场层面,东京电力公司 (简称“东电”)将废水以储存罐封装的方式暂时保存,作为“缓兵之计”。其二,在组织层面,日本政府于2013年在原子能灾害对策本部之下,分别设置了“废炉及污染水对策小组”、“废炉及污染水对策相关阁僚等会议”、“污染水对策当地协调会议”、“原子能灾害对策本部”和“原子能灾害防御会议”等组织,分析和讨论应对核污水及相关问题。其三,在政策层面,2013年9月3日、12月20日,日本相继出台《核污染水问题相关的基本方针》(简称“基本方针”)与《针对废炉·核污染水问题的追加对策》 (简称“追加对策”)两个关键性文件。从形式上看,该“基本方针”确定了日本此后对外公布的三个基本方针——去除污染源、不向水域扩散、不造成泄漏,并在“追加对策”中补充了具体操作方案。尽管上述两个文件都未提及将核污水排入海洋这一考虑但值得关注的是,日本个别具有“官方性质”的官员、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等开始试探性地为“排污入海”进行“吹风”。2013年9月2日,日本原子能管制委员会时任委员长田中俊一就公开表示,“不能永远持续存储污染水。为了避免更大的危险,必须做出 (排放污染水) 决断”,将福岛核污水在放射性物质浓度降到许可范围内再排入海洋是有必要的。“排污入海言论一出,立即遭到日本社会尤其是渔业组织等的激烈反对。然而,IAEA 却释放了与日本国内民众截然不同的信号。2013 年12月,调查福岛核污水处理的 IAEA 代表表示“稀释处理后的核污水排放 (海洋)方式在世界其他地区的核电设施中也有实施”,该表态本质上是为日本“排污入海”进行技术认可和舆论铺垫。

2014 年1月15日,日本政府在《福岛第一核电站的核污水对策》报告中正式将“排污入海”列人政府处理方案的讨论范围。此举表明,个别官员的“排入大海”言论以及 IAEA 的舆论铺垫转到了日本政府主导下的实际论证阶段。与之相对,东电在处理核污水问题上于2015 年8 月 28 日向日本全国渔业协会做出“绝对不轻易向海洋排放”的书面保证。东电的态度在一定程度上弱化和稀释了日本渔业界对“排污入海”的忧虑。然而,正当福岛县渔民认为可以放心从事海产品相关工作时,2016 年 4月19 日,经济产业省讨论了“排污入海”“氢气释放”“地层注入”“地下掩埋”“蒸汽释放”等五种核污水处理方案的可行性。最终经产省一致认为,“将废水排入海洋是费用最低、用时最短的方案”,该方案也是日本原子能管制委员会暗示并认可的方案。同年6月3日,经产省在《含氯水处理工作小组报告》中正式将“排污入海”确定为五大处理方案之一。显然,日本官方公开宣布将“排污入海”作为处理选项之一,就意味着核污水处理向“入海”迈出了实质性一步至此,日本释放“污水入海”的信号开始从“个别官员的谈话”“国际组织的背书”逐步向日本政府决策转移。2019 年,日本政府一度表示决定将采取“排污入海”方式。日本时任环境大臣兼原子能防灾担当大臣的原田义昭于 9月 10 日的记者见面会上公开声称:“除下定决心将污水稀释后 (向大海) 排出以外,没有其他选择。”此言一出,立即激起了海内外的批评声。次日,时任内阁官房长官的营义伟迅速表示,原田的发言是根据政府的讨论情况作为个人意见陈述的,并不是政府的正式决定。然而,在经过前期漫长的试探和酝酿后,日本政府于 2020 年 2 月再次组织召开“有识之士会议”并在会后的报告中称,“在现有选项条件下以水蒸气形式排放和稀释后排入海洋”两种方法是最为现实可行的。由此,日本政府在核污水处理上决策意图已经十分明显,污水排入海洋的决策已是箭在弦上。

对此,IAEA很快对日本政府的“排污入海”决策进行背书。2020年4月2日,IAEA 针对日本处理福岛核污水问题专门提交了一份报告书,该报告书认为日本“以水蒸气加热形式排放”和“稀释后排入海洋”的方法在技术上是可行的。而且,IAEA 代表也表示:“处理稀释后的核污水排入 (海洋措施在世界其他地区的核电设施中也有运用。” IAEA 作为“致力于核科学技术的安全、可靠及和平利用”的国际组织,在日本并不具备处理核污水中氟等有毒放射性物质的技术基础的情况下,却对其处理方式做出了积极肯定的评价,这在一定程度上似乎折射出该组织对日本的偏袒。9月23日,在第64次国际原子能机构大会上,井上信治大臣向国际社会大力宣介东电处理废弃炉、污染水的对策。进而言之,日本一方面表示其将公开透明地向国际社会汇报核污水的处理进度,另一方面反复强调核污水排放会始终秉持“低放射性”与“符合国际法要求”的原则。日本通过如此宣介,有助于达到“以托词弱化事实,以态度掩藏真相”的目的。可见,在“排污入海”问题上日本政府选择在国际与国内两个层面持续渐进宣传与试探。

日本政府依据 IAEA 评价报告书与国内专家报告书,从 2020年的4月至10月在程序上向地方自治体、渔业协会等征求意见。当然,日本政府的意见征求仅仅是一种程序、一种姿态、一种形式,因为“排污入海”业已成为其既定目标。2021 年3月,营义伟在国会答辩时就核污水处置问题表示:“不应迟迟不决地搁置下去。将在合适的时间敲定处置方针。” 显然,日本政府已进入确定“排污入海”决策的倒计时。4月 9日,日本政府基本决定将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水排入大海。13 日,日本在内阁会议上正式决定拟于两年后将123万吨含氟污水经稀释后排入太平洋。与此同时,日本部分媒体也积极配合日本政府的意图,宣称日本政府之所以决定解决核污水问题,原因可能是福岛第一核电站储存核污水的储存罐即将达到容量上限,东电没有可存放新储存罐的多余土地。《读卖新闻》报道称,东电现在每天新增 140 吨“处理水”,估计到 2022年9月将达到储存罐容量上限 137万吨。

综上,日本为以“排污入海”方式解决福岛核污水的问题,构建出了一个“小步慢跑式”和“切香肠式”的处理过程。在国际关系中,日本构建的这一历史过程对其“排污入海”决策起到了以下两方面的作用。

其一,日本通过“过程构建”孕育了“排污入海”的决策取向,反过来“排污入海”的决策行为取向又塑造了决策过程本身。“排污入海”决策取向的孕育与形成主要来自两个方面的动力驱动。一是日本始终持守的“目标”事实上,日本最初采取的“海水冷却方式”成为其处理核污水的逻辑起点而将核污水排入大海又是解决核污水成本最小的方式,由此日本的“排污入海”目标就在过程构建中生成并孕育出来,并呈现从“蛰伏的目标”走向“公开的决策”的延展图式。二是决策路径来自过程构建本身。日本的“排污入海”决策取向是在过程构建中孕育的,形成动力也来自过程本身。实践过程本身在推动日本政府决定“排污入海”的同时,也被日本政府所塑造其二,日本在“过程构建”中旨在实现“培养情感”并催生“集体认同”。日本决定“排污入海”的“过程构建”的重要结果就是试图形成国内和国际最大化的“集体认同”。核污水排入太平洋不仅仅是日本的国内问题在环境问题全球化的今天,其也是所有负责任的国家都应关注的议题。对此日本在“排污入海”的过程构建中,通过在态度上的反复变化刺激并稀释国际社会对“排污入海”问题的敏感程度,进而客观上提高国际社会对于核污水处理的试错容忍度以降低国际期望值,最终为其决定“排污入海”培养和形塑更为有利的舆论环境、社会心理与情感认知。事实上,日本在过程构建中的“排污入海”决策业已获得美、加、澳、欧洲等国家和地区的“认同”甚至“感谢。”

关系利用:日本决定“排污入海”的权力孕化

在过程中,行为体互动可产生实质性的结果,所以过程有着平台的作用.过程中的关系也具有“确定身份”的工具性质。在国际政治中,“关系中的行为体”就是国家间关系和关系中的国家。权力则可认为是关系性权力,权力在国家关系网络中得到孕化。日本在构建“排污入海”的历史过程中,实现了国家间关系的身份构建与确定,从而力求对内争取国民认可、对外谋求国际认同。日本将核污水排入海洋的决策并非是一蹴而就的行为,而是新冠肺炎疫情下将“排污人海”这一目的融入外交关系和对外宣传中的实践的产物。进而言之,日本决定“排污入海”的过程构建也受到国际关系行为体互动过程的影响。那么,问题是,日本在国际关系行为体互动中决定“排污入海”的权力是如何被孕化出来的?

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日美两国在应对中国崛起的目标方面具有同向性和一致性。美国越来越迫切需要借助盟友日本这一“不沉的航空母舰”遏制中国崛起,日本则“日益倾向于紧密捆美国而强化对华制衡”,进而对冲“中国不断提升的地区影响力”。近年来,日本对“美国的对华政策”和“中国的崛起”等外界环境的解读、认知与行动,势必关系到中日关系、日美关系、中美日关系乃至东亚秩序的和平与稳定。在中美战略竞争的背景下作为“第三方”的日本对当前美国对华从“接触”到“规锁”政策的认知基调呈现出的是“作为机会的美国”。美国希望日本以其“代理者”身份在印太地区保持离岸军事威胁、平衡印太地区事务。对日本而言,美国的对华政策一方面是其快速推进“全面正常化”、“修改和平宪法”和“借船出海”、强化与美国的军事同盟关系与制衡中国的机会,另一方面也是利用美国支持自己“排污入海”的机会。与此相对,日本对中国“和平崛起”的认知基调是“作为问题的中国”。历史上,日本的对华认识一直存在两种预设视角,即“作为方法的中国”与“作为问题的中国”。在前者框架下认识中国能得到“中国机遇论”,在后者框架下认识中国得出的则是“中国威胁论”日本对中国崛起的认知,在不同的视角框架下既可表现为“中国机遇论”,又可表现为“中国威胁论”。可见,中国形象被日本政治家进行工具化利用。“已成为一个被日本任意操作的对象”。在现实中,日本的“外交白皮书”“防卫白皮书”业已多年对中国进行“妖魔化”、“污名化”和“标签化”表述。日本在“作为机会的美国”以及“作为问题的中国”的认知基调中,分别构建出不同角色。当然,日本的角色构建受制于国际关系、国内政治、社会结构等因素,但是在“环境变化”与“国家互动”过程中,其为追求自身偏好,会在结构中扮演多样化的甚至是矛盾的角色。一方面,日本对“美国遏制中国”的角色构建主要采取了“代理者”、“追随者”和“利用者”的角色定位。即:日本以“代理者”角色对中国形成制衡,以“追随者”角色对中国形成压制,以“利用者”角色进一步加速其构建“政治大国”、争夺东亚地区主导权、修改和平宪法等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日本对中国又主要采取“制衡者”和“合作者”的角色定位。日本业已将中国确定为“21 世纪日本外交与安保方面的最大课题”,对此日本认为“需要东亚乃至亚洲共同应对与制衡”,进而对中国采取了“制衡者”的角色。与此相对,日本在经济领域扮演“合作者”角色,宣称“中国崛起”对其经济增长是重大机遇。显然,日本对中国“制衡者”和“合作者”的角色构建,其战略意图是“政治上遏制中国以图谋势,经济上接触中国以图牟利”。

由上,从关系力学角度而言,日本在中美日三角关系中的角色、地位与作用对中美而言都是相当重要的,这为其获得更多机会与利益提供了广阔空间日美同盟关系以及两国对中国崛起的共同制衡目标,客观上就成为日本获得重要权力资源的机会和平台。其在日本处理核污水问题上则表现为:对于持守“作为问题的中国”这一认知基调的日本而言,与美国在政治外交上的合作是优先于中国的;对于美国而言,使日本成为遏制中国崛起的亲密“伙伴”的策略选择就是进一步密切同盟关系,在国际事务中加强政治合作。因此,在三国的动态博弈中日本为应对福岛核污水而采取的“排污入海”方式很自然获得了美国的政治支持进而言之,关系和关系网络是重要的权力资源,国家行为体的互动关系及其过程孕化了日本决定“排污入海”的权力。2021年4月13日,日本正式决定两年后要将福岛第一核电站超过120万吨的核污水排入大海。同日,美国国务卿布林肯、国务院发言人普莱斯分别发文,对日本在应对福岛核污水问题上做出的“显而易见”的、公开透明的努力表示“支持”甚至是“感谢”与“赞赏”。然而,早在 2021年3月4日,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就已发布进口警示,宣布由于放射性核污染,将对部分日本产品实行进口限制。 可见,美国官方对日本“排污入海”行径持双面态度——一方面拉拢日本,另一方面安抚美国国内情绪。日本是美国在亚太地区最重要的盟友,美国迫切希望能得到其积极帮助,使美国在亚太地区乃至全球的博弈中占据有利地位。同时,美国也担心同盟效应带来的“被卷入”和“被抛弃”风险使日本在同盟关系中不愿“有所作为”。为此,一方面美国官方对日本排污决策的表态,目的是树立起一个支持者、合作者的形象。另一方面向海洋排放核污水必然会导致全球生态系统的恶化,美国政府无法忽视国内可能会出现的反对声,因此通过 FDA 发布进口警示,有利于保护本国利益在一定程度上抚慰民心。

拜登上任之初即提到要对前任特朗普政府的行为纠偏,重新强调同盟重要性,其中为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后发生的权力中心进一步向东亚转移,美日司盟的战略价值成为其重点关切。日本宣布核污水排海的时间同美日两国首脑会晤时间接近,美国不希望因为该事件使得双方新生嫌隙。由于地理位置原因,美国对核污水的影响范围抱有乐观估计,而借此换来的政治筹码则会促使日本在美国全球战略布局中与其采取一致立场,增加日本对美国依赖度使得美日同盟关系发展再添一味“黏合剂”。此外,美国自身的发展历史也是部环境灾难发展史。美国曾在马绍尔群岛上大量开展核试验,严重破坏了当地生态环境。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海平面不断升高,其泄漏的放射性有毒物质的威胁越发严重。由此,美国政府从其自身的法律责任出发,并不希望在此问题上提出过于严苛的国际规则和处理条例,以期为自身脱责创造条件。

另外,IAEA和美国政府一样,对日本“排污入海”的决策结果表示“认可和支持”。在日本宣布决定“排污入海”的当天,IAEA 总干事格罗西表示“日本选择的方法符合全球实践,并在技术上可行”,而且,该机构愿意派遣技术小组赴日,为其在安全和透明度问题上提供技术支撑。此外,格罗西称“核安全属于国家责任,应由日本政府决定如何解决水管理这一关键问题”。事实上,IAEA 在没认真调查基础上做出“支持日本”的表态,本质上是将全球海洋生态环境与整个人类的健康权让位给了日本,客观上损害了国际权威组织的信誉和威望。

与之相对,中、韩、朝、俄等国通过官方渠道分别表达反对态度。而且,联合国人权专家对日本“排污入海”的决定表示深感失望,认为此举将对人类生命与生态环境造成影响、构成风险。那么,作为享有较高国际公信力的和平利用核能机构,IAEA 为什么发表了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组织截然不同的论调呢?其实,IAEA 是美国主导下的国际原子能保障监督机制。1953年,美国提出“原子能和平利用”口号,随后为了“输出核原料及和平利用核能技术”,“对和平利用核能技术国家进行垄断”,于1957年组织成立了IAEA。在冷战背景中创设的IAEA实际上是美苏围绕核能博弈的产物,其自成立之日起就存在“双重身份定位”的内在缺陷,即美国并不重视与其关系好的国家在和平利用核能掩护下进行核能军事利用,而对另一些与自己关系不好的国家却剥夺其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利。由于日本在IAEA创建时被美国指定为理事国,因此在该机构中长期扮演重要角色。日本的天野之弥在美国的帮助下,于2003年和2011年两次当选为IAEA总干事。而且,“不排除美方通过自身在IAEA 中的影响力来引导国际主流舆论,为日方不负责任的行为辩解开脱”事实上,美国和IAEA的表态言论是在既不遵循科学试验数据、又未进行科学论证的情况下,罔顾“核污水危害生态环境”的科学事实,以“政治正确的方式支持日本“排污入海”的决策。

综上,从关系互动角度而言,日本决定“排污入海”的权力主要是在“日美同盟关系”以及“日本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关系”等主要关系平台中孕化的。此外,日本还借用其在东亚格局演进、“印太构想”的实践、美日印澳四边机制的实施等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谋求在国际社会获得“排污入海的支持。当然,在国际关系网络平台中孕化出的日本“排污入海”决策权力并非是刚性的法律意义上的权力,而是具有柔性的“软权力”,正是这种“软权力”才让日本不顾中韩朝俄等周边国家的感受而采取了以损害全人类利益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恶意之举。可见,关系就是孕化权力的平台,没有关系便没有真正的权力,权力“绝不仅仅是某个实体的物质性拥有物,而是必然通过相互关系才能表现出来”。当然,权力也要受关系制约,如日本之所以同意在包括中国在内的国际原子能机构的监督下,以透明方式进行“排污入海”,就是中国等国在国际关系互动网络中积极争取而获得的。

理性的恶行:日本“排污入海”的决策本质

如果说十年前的福岛核事故是“天灾”和“人祸”二者叠加而成的事故那么此次日本政府的“排污入海”决策则将是一次损害人类生态环境的“人祸事故”。日本将核污水排入大海以谋求自身风险最小化、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做法,对作为个体的日本而言是一种利益权衡下的理性选择,但是此举对于太平洋乃至人类地球环境而言,无疑将是一场“公地悲剧”。可见,日本将本应由自身承担的责任与包袱转嫁给全人类的行为,本质上是一种“理性的恶行”。

之所以将日本“排污入海”的决策行为称为“恶行”,其主要原因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日本在技术层面上存在短板。日本至今并未掌握能够达到排放标准的处理设备及技术。日本处理福岛核电站120余万吨的高浓度核污水属于世界性难题,需要尖端的高性能设备。然而,东电开发的多核素去除装置 (ALPS) 不仅无法清除“氚”和“碳14”等有毒物质,而且无法完全去除其他有毒放射性同位素,而这些物质对人类生态环境将造成很大危害。目前,东电正在向社会公开征集可行的技术,以期过滤核污水中的核素“氚”。可见,日本竟在尚未完全掌握过滤技术的情况下,就先行决定“排污入海”,此举表明“处理过的核污水可以喝”是真实的谎言。其二,日本政府有意淡化核污水的危害隐患。日本政府对于尚未掌握处理气的设备技术情况是清楚的,早在2013年,代表政府的“污染水处理对策委员会”就认为“过滤氟过于艰难,尚不具备这样的技术”。然而,日本政府官员竟然还称“这些水喝了也没问题”。日本在关键技术都未掌握的情况下,怎么能够让世界相信其向大海中倾倒的核污水是安全的?可见,“日本政府一直都在蓄意欺骗国内外”。其三,东电曾多次捏造数据与瞒报事实。东电是日本十大电力公司之一,成立于 1951年5月1日。该公司在历史上曾多次出现瞒报甚至篡改相关核数据的事例。如,2021年5月中旬,福岛核电站发生储存核污水的储存罐泄漏事件,导致大量放射性污水漏入大海。但东电一直隐瞒不报,直至被媒体曝光后才被迫承认。显然,东电作为具体负责、实际进行核污水处理的公司,却频繁曝出隐瞒虚报的丑闻。在这种情况下,日本政府如何能保证其提供的信息数据是真实的?这值得国际社会高度重视。而且东电主观认为,决定最终能否达到排放标准的不是对核污水中放射性元素氟进行实际测量,而是按照浓度计算结果来判定。可见,为铺设“退路”,日本不断地编造“花招”去圆谎言。

另外,日本还从以下三个层面对其“理性的恶行”进行辩解。其一,日本通过宣传“别无选择论”营造“绝望者”的效果。近年来,日本政府反复洗脑式地强调,由于核污水主要以储存为主,但是现有的储蓄量已直逼上限而且出现无处可储存的恶劣状况。因此,日本处理核污水问题的现有做法是在“尽心尽力”后的“迫不得已之举,是别无选择的选择”。其二,日本通过“核污水安全论”构建“信赖者”的效果。日本政府宣称,从科学性、安全性角度而言,处理后的核污水是“安全的”“稀释后可以饮用”,所以“排放到海里也没关系”。2021年4月13日,日本副首相兼财务大臣麻生太郎进一步声称“按照科学依据,早就应该这样做 (排污入海)”,并强调“那些水喝了也没什么事”。 其三,日本通过“复兴福岛论”构建“负责任者”的效果。日本政府正式决定“排污人海”的前一天,营义伟首相宣称,“核污水排入大海是处理福岛核污水的有效方法,这是福岛的复兴无法避免、无法拖延的课题”。换言之,日本为复兴福岛县,竟公然置海洋生态安全、人类健康福祉于不顾,将核污水排放入海进而污染整个太平洋。其实,日本“排污入海”的决策不是真正“复兴福岛”而是“祸害福岛”,因为福岛县的渔业旅游业和农业会因之受到很大影响。

事实上,日本对自己“理性的恶行”的辩解仅仅是一种“自私的话语”“漂白的话语”和“虚构的话语”。其一,日本处理核污水方案具有多种选项,“排污入海”并非是“唯一的、别无选择的选择”。对于日本而言,除了排入海洋方案之外,还有“氢气释放”“地层注入”“地下掩埋”“蒸汽释放等方法。然而,日本在未穷尽安全处置手段的情况下,不顾国内外质疑和反对,未与周边国家和国际社会充分协商,就选择了对自己而言成本最低、代价最小、极不负责任的海洋排放方案。其二,福岛核电站区域的储存空间是充足的,并非是“无存储放置地”。日本自民党综合能源战略调查会前会长代理山本拓表示,福岛本地以及原有核电站所属建筑均可进行更多的储存空间建设,东电只是为满足私利而“甩锅”于国际社会。其三,处理后的核污水仍会含有、碳14、钴60、锶90 等难以彻底去除的、科学已经证明对生态环境有害的放射性物质残留, 而并非日本政府所宣传的“安全的”“可以饮用的”水源。其四,日本恶用现有国际法中的漏洞。日本政府虽然强调会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的监督,并在符合国际标准的前提下排放,但本质则是企图钻现有国际法的法律漏洞。目前,围绕核污水、废料的法律界定、规范标准等方面,暂未达成一致的国际共识,相关定义较为模糊、难以鉴定。而且,相关国际处理机制的缺乏以及国际判例的缺失,客观上也给日本在该问题上留存了诡辩、回旋、操作的空间与余地。

由上,日本在面对福岛核污水问题上,采取了以损害全人类利益来换取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理性的恶行”,不仅折射出其在人类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选择的行为偏好,而且也是其决策本质与政治哲学的外化表达。当然,美国加拿大、英国等西方国家的“支持”也是带着地缘政治考量的。可以说,美国等国家对“排污入海”采取支持的态度,实质上是将环境保护这一事关人类社会永续生存的议题,肆意扭曲成“利益交换的筹码”与“意识形态化的工具”。

结语

日本“排污入海”的决策取向是在其主导、设计和构建的一个历史过程中孕育的,决策权力是其以关系本位为基础、利用国家间关系网络孕化的“过程构建”和“关系利用”的互动耦合及其演进,形塑了日本决定“排污入海”的生成逻辑。进而言之,“过程构建”孕育日本“排污入海”的决策取向,反过来“排污入海”的决策取向又塑造了过程本身。日本最初采取的“海水冷却方式”成为其处理核污水的逻辑起点,而将核污水排入大海又是解决核污水成本最小的方式,日本的“排污入海”目标就在这一过程构建中孕育并生成,且呈现从“蛰伏的目标”到“公开的决策”的延展图式。日本在“过程构建”中,通过在态度上的反复变化刺激并稀释国际社会对“排污入海”问题的敏感程度,客观上提高国际社会对于核污水处理的试错容忍度以降低国际期望值,为其决定“排污入海”培养和孕育更为有利的舆论环境社会心理与情感认知,进而最终让国内外不得不对日本“排污入海”的决策无奈认同。日本决定“排污入海”的权力主要是在“日美同盟关系”“日本与IAEA关系”等主要关系网络平台中得以孕化的。当然,在国际关系网络平台中孕化出的“排污入海”决策权力,并非是刚性的法律意义上的权力,而是具有柔性的“软权力”。

从日本“排污入海”的决策行为中得到的启示是:其一,日本在外交设计上巧于通过“小步慢跑式”或者说“切香肠式”的润物无声方式谋求实现“大目标”与“大战略”。其二,日本决定采取以损害全人类利益来换取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排污入海”方式,不仅折射出其在人类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选择的政治哲学,而且也是“理性的恶行”这一决策本质的外化表达。其三,美国刻意淡化日本“排污入海”危害性的做法,不仅暴露了其在生态环保问题上奉行“双重标准”的霸权逻辑,而且还表明其为获得现实政治利益不惜凌驾于人类生态环境与健康福祉之上。其四,日本在宣布“排污入海”决策之前,并未跟中国进行事前沟通,这折射出其并未将中国作为影响“排污入海”决策的主要变量。进而言之,日本对华政策的底色没有改变,并未存在“选边站队”问题,在制衡中国崛起上始终与美国具有高度的同向性,只不过在经济利益上常常靠近中国而已。其实,在国际政治中,国家的“政治立场”与“经济利益”往往具有很强的“不可公度”性质。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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