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綦江规划局原党组书记受贿 一审被判刑5年

[知识] 时间:2024-05-06 11:55:2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55次

  中新网重庆1月29日电(记者 刘贤)重庆綦江区法院29日发布消息称,重庆重庆綦江规划局原党组书记李昌银犯受贿罪一案公开宣判,綦江李昌银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规划其犯罪所得的局原7万元赃款被依法追缴,上缴国库。党组

  经审理查明,书记受贿审被2008年5月,判刑被告人李昌银在担任原重庆綦江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大队长期间,重庆利用其负责全县的綦江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审批验收工作的规划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局原非法收受开发商金某现金2万元。党组2011年5月至11月,书记受贿审被被告人李昌银在担任原綦江县规划局党组书记期间,判刑利用其分管执法检查工作的重庆职务便利,分3次收受重庆瑞礼实业集团公司董事长何某现金5万元。在对何某开发的“阳光奥运”楼盘规划竣工核实验收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对1.43万平方米的超规划面积降低处罚标准,为国家造成经济损失52.9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昌银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7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李昌银在关押期间,退出全部账款,且检举他人犯罪,经查证属实,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李昌银当庭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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