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条例草案提请审议 金融产品不得作保证性承诺

[娱乐] 时间:2024-04-30 14:15:3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29次

原标题: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条例草案提请审议 金融产品不得作保证性承诺

近日,北京保证《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市地条例草案对“同类产品收益率最高”“最高历史收益”等金融产品营销用语套上了“紧箍咒”,融监融产提出,管条地方金融组织不得对过往业绩进行虚假或者夸大表述,例草不得对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的案提未来效果、收益等作出保证性承诺,请审不得明示或暗示无风险、议金保收益。得作

地方金融组织应如实、性承充分揭示可能影响金融消费者决策的北京保证信息、金融产品或者金融服务的市地风险,依法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等合法权益。融监融产

对地方金融组织存在重大金融风险隐患或者可能引发突发性事件的管条,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有权采取暂停部分业务、例草限制重大资产处置、暂停股东或相关人员分配利润或其他利益等约束性措施,并向社会公告。

对于已发生金融风险咋办?条例草案提出,本市应按照金融风险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政府有关部门有权适时采取一系列措施。比如,扣押有关财物,查封有关场所及其设备设施;冻结涉案资金、限制相关涉案人员出境;责令停止发布相关广告、关闭网站等。

草案还提出设立“双罚制度”。对地方金融组织给予行政处罚时,可以根据不同情形,同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一定期限的市场禁入。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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