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满每月2200元抚养费,男再武汉一男子将5岁儿子告上法庭。婚后”近日,为降武汉市司法局公布的抚养费起一则案件在网上引起热议。
据武汉市司法局发布的案件详情,2017年11月23日,儿究小尹不满1岁时,男再他的婚后父母经法院调解离婚。民事调解书中约定,为降小尹由其母抚养,抚养费起其父应每月向小尹给付抚养费2000元,诉岁事自小尹3岁起,儿究抚养费增加至每月2200元,男再每半年支付一次。婚后另外,为降小尹的教育费及医疗费由双方各承担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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