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假证摆满地!27人落网!南宁一对公账户收购贩卖团伙被端

[知识] 时间:2024-04-29 01:25:3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48次

  近期,公章南宁市公安局掀起强大攻势,假证持续推进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快查快打”专项行动。摆满被端按照南宁市公安局的地人对统一部署,青秀公安分局组织精干力量全力以赴开展专案侦破工作。落网

  3月18日,南宁在市公安局指挥下,账户青秀公安分局以涉案对公账户作为切入点,收购通过对公账户公司法人循线逐级深挖,贩卖成功打掉一个对公账户收购贩卖团伙,团伙抓获涉嫌买卖国家证件的公章嫌疑人27人,缴获涉案公章245个,假证对公账户150余套,摆满被端用于办理企业账户假房产证11本及手机电脑1批。地人对

  4月8日上午,落网青秀公安分局召开专案通报会,通报“3·18”打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及其黑灰产业专案侦办情况。

  获小线索 挖出大案

  3月18日,青秀公安分局在工作中获得一条关于涉案对公账户的线索,随后立即成立由刑侦、合成作战平台及派出所组成的工作小组,对案件线索进行核查。通过对案件线索的多次研判与排查,终于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黄某松,并于3月24日在丽原天际大厦附近将其抓捕归案。

  据黄某松供述,其自2018年以来使用其本人以及他人身份证、电话号码注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对应的银行对公账户20余套,并以1000多元的价格贩卖给他人。

  在讯问过程中,黄某松还供述了其上下家信息,一个涉及收购贩卖对公账户的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鉴于案情重大,市局、分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分局立即抽调刑侦、网安、派出所等精干警力成立“3.18”专案组,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指导下,对案件进行深挖侦办。

  循线追踪 雷霆出击

  根据黄某松的交代,一个名为李某辉的犯罪嫌疑人进入了民警的视线。

  3月24日17时许,经过排查研判,专案组在新阳北一路新巢时代大厦将准备驾车逃离的李某辉当场抓获。李某辉到案后,专案组民警对李某辉位于新巢时代大厦内的某公司进行搜查,查获、扣押已办理好的19套工商营业执照、对应的对公银行账户及用于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伪造房屋所有权证11本。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李某辉如实供述其于2017年开始组织人注册办理、买卖工商营业执照、对公银行账户及相关一整套资料至今,以每套资料1200元左右的价格收购,指使下层级人员黄某松等人组织他人注册空壳公司,办理营业执照,并利用公司名义在银行开立企业对公账户,并将账户连同公司和法人代表等完整信息、公司印章、银行预留手机号码、U盾、对公账户银行卡及密码等全套资料以5000元的价格通过网上售卖非法获利。

  3月25日至3月27日,根据李某辉的供述,专案组陆续将本案的其他近20余名涉案人员抓捕归案。

  专案组通过对李某辉案件信息线索的整理筛选时,发现另一犯罪嫌疑人刘某权曾向李某辉购买了88套工商营业执照及配套材料,刘某权还曾帮61人办理过209家公司或个体户营业执照及配套材料用于买卖。3月30日专案组成功抓获嫌疑人刘某权,根据他的供述,专案组于30日下午将5名涉嫌制贩对公银行账户及营业执照的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至此,3.18专案宣告全面侦破。涉嫌制贩对公银行账户及营业执照的5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其余22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其他刑事强制措施。

  深挖彻查 落实管控

  对本案目前尚未到案人员,专案组将增强抓捕力度,同时奉劝涉案嫌疑人尽快自首。

  对已到案人员,警方将继续加大讯问力度,深挖案件线索。通过对案件信息梳理筛查,扩线深查,确保将该链条打深打透打彻底,实现战果最大化。

  警方还将继续梳理出该团伙办理的所有账户,提交市局反诈中心将所有涉及账户全部冻结,防止再次用于作案。

  凡是此案涉案人员,都将通报相关职能部门,纳入失信惩戒名单,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警方提醒,买卖、租借银行账户、电话卡涉嫌违法犯罪

  目前,一些单位和个人仍不了解买卖、出租、出借对公账户以及电话卡、银行卡等的违法性及危害性,向不法分子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牟利。

  南宁警方正加大力度打击贩卖“两卡”、对公账户违法犯罪,实名办理电话卡、银行卡、对公账户提供给诈骗人员使用,只要涉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警方将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对其进行刑事拘留。

  ★提示一:贩卖“两卡”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针对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独立入罪。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提示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售卖“伪实名”电话卡、手机卡的行为,属于违反国家规定的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的,或构成非法经营罪;其窃取或以其他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或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根据《刑法》第225条规定,构成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明知买卖“伪实名”手机卡是为了实施犯罪活动(如电信诈骗等)的,将视情节严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提示三:以下情形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9〕85号)规定:银行和支付机构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下同)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组织购买、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 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提示四:贩卖对公账户涉嫌非法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警方同时呼吁,广大群众如发现有买卖银行卡、对公账户和手机卡的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拨打110或96110反诈专线向公安机关举报。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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