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有条件地区将城市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

[探索] 时间:2024-01-23 16:40:2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67次

  本报讯 记者胡海林报道 日前,鼓励供水管网省政府发布政府令,有条自3月5日起施行《辽宁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城市村延《办法》就农村供水的向农规划建设、运行管护、鼓励供水管网水源保护、有条水质监测检测、城市村延监督管理等进行了明确,向农并要坚持政府主导、鼓励供水管网统一规划、有条社会参与、城市村延安全卫生、向农厉行节约原则。鼓励供水管网

  农村供水事关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和乡村振兴。有条《办法》要求,城市村延各级政府应当将农村供水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的投入,建立健全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机制。水利、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卫生健康、乡村振兴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做好农村供水和管理相关工作。

  《办法》指出,农村供水应当选择水量充沛、水质良好、便于保护的水源,并按照规定对水源周边区域的环境状况和污染风险进行调查评估。应当优先利用输配水工程、已建水库等水源工程作为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加强水源调度和优化配置。农村供水工程是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城市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农村供水工程由谁建?《办法》强调了投资的多元化,除要求各级政府负责落实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建设投资外,鼓励社会投资、捐资以及以工代赈、投工投劳参与,应当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或者按照出资协议约定确定产权。农村供水工程需要穿越、跨越公路、铁路、通信等各类工程的,相关部门当给予支持和协调。农村供水工程竣工后,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农村居民用水不仅要供得上,还要供得好。《办法》明确,在农村供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影响水质安全、影响供水工程运行和危害供水工程安全的活动。各级政府应组织生态环境、水行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农村供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出水的水质监测工作,并推动农村供水水质监测信息共享。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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