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人 自2023年1月1日起 吉林省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可以“省内通办”

[百科] 时间:2024-04-27 20:50:3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89次

原标题:@吉林人 自2023年1月1日起 吉林省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可以“省内通办”

11月25日,省内通办中国吉林网从吉林省民政厅了解到,吉林吉林记自2023年1月1日起,人自日起吉林省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可以“省内通办”。年月

据了解,省内“省内通办”适用于吉林省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地居即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吉林省的民结内地居民,结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省内经常居住地的省内通办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具体规定为:

(一)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吉林省内地的吉林吉林记居民,可以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省内经常居住地的人自日起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二)部队驻地、年月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另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吉林省的省内现役军人,可以在现役军人部队驻地、地居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另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民结省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三)当事人选择在省内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除需提交《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证件外,还需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并由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四)吉林省内居民补领结婚登记证仍按《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执行,暂不实行“省内通办”。实行“省内通办”后,各地可根据登记量,视情实行预约办理制度。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郭雍皓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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