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见义勇为奖金基数起点上调至5000元,上不封顶!

[探索] 时间:2024-05-04 08:32:3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94次
2021年5月28日,云南勇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见义奖金基数对《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出修改:将县级表彰的起点奖金基数由原“2000元以上”修改为“5000元以上”,且上不封顶,上调上并进一步明确了见义勇为的至元相关责任部门。

据介绍,封顶该《条例》是云南勇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正气,见义奖金基数鼓励见义勇为行为,起点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上调上合法权益。

按规定,至元县(市、封顶区)见义勇为工作机构负责见义勇为行为的云南勇确认。各级见义勇为工作机构协调各部门共同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申报、见义奖金基数评审、起点推荐表彰、优抚保障、宣传等日常工作,联系本级见义勇为基金会(协会)。

对于见义勇为行为,“有一定贡献的,由县(市、区)见义勇为工作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集体)’称号,颁发荣誉证书,给予5000元以上奖金”。

“有特别重大贡献,牺牲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经县(市、区)见义勇为工作机构逐级申报,由省见义勇为工作机构报省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英雄(群体、集体)’称号,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由省、州(市)、县(市、区)共同以全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为标准一次性发给奖金;其奖金的三级比例为省65%、州(市)30%、县(市、区)5%。”

据悉,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总台记者 张斌 李健飞)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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