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终极上诉 政府:立法可助警执法

[探索] 时间:2024-04-29 11:13:5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29次
(图片来源:网络资料图)
  中评社香港11月26日电/据大公报报道,禁蒙警执上诉庭早前裁定政府在“危害公安”情况下引用《紧急法》订立规例合宪,面法订立《禁蒙面法》则部分合宪,终极政府政府及提出司法覆核的上诉25名反对派均提出终极上诉。政府一方昨天陈词强调,立法去年不少暴力分子戴面罩犯案图掩饰身份,可助令警方难以绳之于法,禁蒙警执遂有必要订立《禁蒙面法》予以打击,面法甚至阻吓所谓“和理非”支持暴力。终极政府终审法院听毕与讼双方陈词,上诉决定择日宣判。立法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去年十月引用《紧急法》订立《禁蒙面法》,可助曾遭高院原讼庭裁定不符基本法规定。禁蒙警执上诉庭裁定政府的面法上诉部分得直,包括裁定《禁蒙面法》在非法及未经批准集结下禁止蒙面仍然生效,终极政府不过与讼双方均认为条例尚有须厘清之处。案件由首席法官马道立、常任法官李义、霍兆刚、张举能、及非常任法官贺辅明勋爵审理。  政府一方昨天陈词指,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订立《禁蒙面法》的目的,是为了令去年遭受暴力“示威”摧残的社会尽快回复正常秩序。当时,不少所谓“示威者”肆意犯案,其间戴着面罩防范警方催泪烟、戴口罩掩饰身份,更采取“黑衣人群战术”,令警方和法庭难以辨别犯案者身份,让暴力示威者容易避过法律制裁。  阻吓“和理非”支持暴力  政府一方指,若《禁蒙面法》失效,除了损害法治,市民更会自问:“为什么我要守法?为什么我还要交税?”  情况愈趋严重的是,有自称“和平、理性、非暴力”的示威者,更藉所谓“和平集会”而掩护黑衣暴力分子犯案,包括提供物资和驾车运输。以上行径,均显示“和理非”不代表不支持暴力,和平集会亦会被暴力分子骑劫。  政府一方指出,引用《紧急法》订立《禁蒙面法》确有其必要性;并称《禁蒙面法》若在任何合法或非法集会都能生效,市民将能享有和平集会,警方亦易于执法,两全其美。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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