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奎案启动再审程序究竟有多“恐怖”

[休闲] 时间:2024-04-29 12:02:0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194次
  李昌奎新任辩护律师张青松质疑云南高院启动李昌奎案再审程序不合法,恐怖该案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无明显错误。李昌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委员会主任认为其观念与当下实际司法环境不符。奎案(《检察日报》7月21日)
  
  张青松对于重启李昌奎的启动再审程序抱有极端抵触的态度,他认为这种毫无合法理由地启动再审程序实际上是再审一个非常恐怖的信号,“如果媒体能够通过一张报纸认为这个人该杀,程序那么法院审判又有何用。究竟我们既然希望司法是有多公正的,那必须对这个司法信任,恐怖否则它永远都不会公正。李昌”
  
  张青松虽然是奎案一个名扬全国的大律师,但他的启动这番表示却难以尽显他作为著名律师的风采,因为他的再审观点很难令人信服:
  
  第一,云南高院启动再审程序并非毫无合法理由。程序首先,究竟云南省高院向李昌奎案件被害人家属送达的再审决定书中已经明确表示,云南省检察院认为此案“量刑畸轻”,建议法院再审。这实际上已经等同于提请抗诉了,只是程序上存在瑕疵而已(也许没有书面提请抗诉),怎能说毫无合法理由?其次,云南高院在二审时的判决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真的没有明显错误吗?难道非得让云南高院自己承认有错误才算数吗?
  
  第二,舆论对法院审判产生影响究竟有多“恐怖”?难道说只要是法院判决了,媒体就立马随声附和才不“恐怖”、才很和谐?从药家鑫案开始就一直有这么一种观点,就是要强调司法独立,而不能受到舆论和民意的丝毫影响,仿佛司法一旦受到了舆论民意的影响,立即就会有灭顶之灾、立即就会司法崩溃了似的。真不知道这是什么逻辑?难道法庭审判就是司法界的自留地,除了司法人士之外他人不能置喙?公众难道连发表质疑、不满、愤怒的权利都不能有?别忘了,这个世界除了有法院审判之外,还应该有舆论审判!舆论审判和法院审判难道不能相辅相成?难道法院审判非要将舆论审判彻底排斥在外才行?我觉得,如果将法院审判搞成严格排斥舆论民意的象牙塔才是最恐怖的呢。
  
  第三,希望司法是公正的,就必须对这个司法信任吗?这究竟是什么逻辑!正是因为希望司法是公正的,才应该对这个司法抱有一定的怀疑态度。“希望公正”并不是“的确公正”,为什么要对它一定信任呢?每个家长都望子成龙,但每个家长是不是必须对孩子成龙深信不疑,从此不能怀疑、不能指责、不能批评?从这个角度上说,公众对司法的质疑,不就是为了促使司法趋向公正吗?
  
  还有,张青松既然铁定地认为云南高院重启再审程序完全不合法,那为什么还要自告奋勇地主动投身到这场“不合法”的再审中去呢?这不是等于以实际行动承认了云南高院启动再审程序的合法性吗?根据张青松如此激烈的抵触态度,他应该坚决拒绝参加以示抗议才对。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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