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小客车指标申请审核结果9日起可查

[焦点] 时间:2024-05-08 12:17:4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43次

原标题:北京小客车指标申请审核结果9日起可查

原标题:小客车指标申请审核结果今起可查

个人或家庭申请通过审核后 申请有效期保留到次年3月8日

今天(9日)起,北京标申可查小客车指标的小客审核结果了。今年起实施的车指查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新政规定,申请人可于每年1月1日至3月8日、请审起8月1日至10月8日两个申报期间内填报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核结1月1日至3月8日期间内提交的果日申请,可于4月9日9时起,北京标申登录系统查询个人申请以及家庭成员的小客个人申请审核结果。

昨日,车指查北京小客车指标办发布消息称,请审起为落实《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政府令第296号)、核结《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果日本市有关部门将对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人(个人和家庭申请人)填报的北京标申身份信息、证件信息、小客社保和个税缴纳情况等进行严格审核。车指查

个人或家庭申请通过审核后,申请有效期保留到次年3月8日。未取得配置指标的,在申请有效期内自动转入下一次指标配置,每年3月9日至4月8日期间,将对所有的个人、家庭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再次重新审核。其中,对于“持本市居住证并且近五年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的申请人的社保费缴纳信息,审核申请有效期截止月的上一个月(每年的2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不能断月(如有断月,补缴后有效)。对于“持本市居住证并且近五年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的申请人的个税缴纳信息,审核申请有效期截止年的上一年开始往前推算连续五年,每年在京缴纳个人所得税, 且纳税额大于零,可以断月,不能断年,以税款入库日期为准(如有断年,补缴无效)。

北青报记者获悉,1月1日至3月8日期间内提交指标申请,且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应于4月9日至4月23日复核期间(15日内)办理复核申请,并于当年的5月25日起查看复核结果。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提出复核申请但复核不通过的,不可再次提出复核申请,如需继续申请指标,应当重新申请。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为放弃复核,如需继续申请指标,应当重新申请。申请人如果填报信息有误,不可在复核期间修改申请信息;可在下一个申报期间进行“重新申请”操作,修改申请信息后再次提交。

个人申请通过审核后,申请有效期保留到次年3月8日。申请有效期截止时,系统自动将申请再次送审,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有效期将自动更新。今年5月26日上午10时进行新能源指标配置。6月26日、12月26日上午10时进行普通指标配置。(刘洋)

(责任编辑:综合)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