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3·06”走私珍贵动物制品大案宣判

[娱乐] 时间:2024-05-02 17:06:3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8次

  中新社西宁7月14日电(孙睿仁青措)西宁海关缉私局立案侦办“3·06”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14日在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宣判·06被告人马某、青海虎某某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省走私珍11年,贵动并处罚金63万元(人民币,物制下同)、品大判20万元。案宣经鉴定·06该案案值逾390万元,青海为历年青海省单起案件缴获珍贵动物制品数量最多的省走私珍一起。

  据了解,贵动2019年,物制西宁海关缉私局专案组在拉萨、品大判郑州、案宣南宁海关缉私局及三地公安机关配合下·06分4个行动小组在青海、西藏、河南、广西等地开展行动,人赃俱获,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查获一批象牙、穿山甲甲片、虎皮等濒危物种制品。

  西宁海关缉私局副局长孙向东介绍,为严厉打击象牙等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走私行为,缉私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情报线索摸排和风险分析研判,从千余条信息中系统梳理,经过几个月侦查,以马某、虎某某为首的走私团伙逐渐浮出水面,通过对该案前期经营情况进行整体刻画,梳理侦办思路,于2019年3月6日立案侦办。

  该案经侦查查明,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间,犯罪嫌疑人马某、虎某某违反逃避海关监管,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象牙等珍贵动物制品至境内。

  孙向东表示:“此案的侦破,有力打击和震慑了走私象牙等濒危物种及制品的违法活动。”

  西宁海关提醒,非法携带、运输、邮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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