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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主犯最高获刑13年

[探索] 时间:2024-04-29 15:53:4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146次

原标题:电信诈骗主犯最高获刑13年

近日,电信海淀法院对从西班牙押解回国的诈骗主犯最高被告人卢俊铭等35人电信网络诈骗案进行公开开庭宣判。法庭认定卢俊铭等35名被告人均构成诈骗罪,获刑其中,电信卢俊铭等7名主犯被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至10年不等刑罚,诈骗主犯最高并处罚金;林育庆等28名从犯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至4年6个月不等刑罚,获刑并处罚金等。电信上述人员均为台湾居民。诈骗主犯最高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10月至12月间,获刑被告人卢俊铭等35人在西班牙参加针对我国大陆居民进行诈骗的电信犯罪集团,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诈骗主犯最高冒充电信、获刑公安局、电信检察院工作人员等身份,诈骗主犯最高虚构被害人因个人信息泄露而涉嫌犯罪等事实,获刑以需要接受审查、资产保全等为名,先后骗取66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440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卢俊铭等人伙同他人,先后出境参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在境外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冒充司法机关等单位工作人员,通过虚构被害人个人信息泄露、涉嫌违法犯罪、需要配合清查资金等事实,诱使被害人按照被告人要求进行转账或汇款,诈骗被害人钱财,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均应予惩处。被告人卢俊铭等人为实施诈骗犯罪而结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且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酌情应予从重处罚。被告人卢俊铭等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予以从宽处理。(高健)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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