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等 长江财险四川分公司被罚31万元

[探索] 时间:2024-04-28 18:52:2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91次
8月8日金融一线消息,未按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昨日发布的规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长江财险四川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是使用司被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黄正国对该违法违规行为负直接责任;二是经批江财虚列劳务费,杨志刚是准或者备该违法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因此对该机构罚款人民币31万元;同时,保险对黄正国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条款对杨志刚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4万元。等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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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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