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版地下室使用规范:作宿舍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

[热点] 时间:2024-01-23 18:34:1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64次

中国小康网讯 8月12日综合报道  据媒体报道,北京不低北京市日前启用新版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规范。新版新版规范要求,地下按照规划用途利用地下空间从事旅馆业、室使宿舍设置宿舍以及其他居住场所的用规于平,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范作方米每个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人均此外,居住房间内不得设置上下床,面积两床之间的北京不低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1米。

新版规范修改66处

  与原规范相比,新版新版规范共修改了66处。地下其中,室使宿舍明确了普通地下室规划的用规于平使用用途不得擅自改变,改变规划使用用途必须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范作方米规划用途不是居住的普通地下室,不允许经营性住人。此外,地下二层及以下,不允许用作自用性宿舍。擅自改变按规划用途使用的地下空间的,由规划部门依法处理。

  地下二层往下不得作宿舍

  《规范》中明确提出了几项禁止:禁止利用负三层及其以下设置商市场和文化体育运动场所;禁止利用负二层及其以下设置娱乐场所和餐饮场所;禁止利用负三层及其以下设置办公场所;禁止利用地下空间开办商品批发市场(符合规划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除外);禁止在地下空间内设置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和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以及残疾人员活动场所,在地下空间内设置传染病诊室和传染病病房、医院和疗养院的住院部;禁止利用负二层及其以下设置居住场所。

  “相比于老版,新版《规范》首次明确地下二层及以下,不允许用作自用性宿舍。”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版规范的发布,将进一步规范普通地下室的使用行为,引导符合规划要求的普通地下室用做便民用途。

  地下空间作宿舍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

  按照规划用途利用可以从事旅馆业、设置宿舍以及其他居住场所的地下空间,又有什么要求?

  新版《规范》从居住人数、人均居住面积、实际使用面积等做出了具体规定。

  具体说,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房间内不得设置上下床,两床之间的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1米,且房间内净高不应小于2.4米;人员居住主通道应按照原结构布局使用,且宽度不得小于1.6米;新设立的房间的实际使用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米,无采光窗井房间的实际使用面积不得小于12平方米;房间内最远点至该房间门口的距离不应大于15米。

  此外,应设置男女独立分开的卫生间、淋浴间、开水间和晾衣间等公共服务房间。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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