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7月19日丨长江投资(600119.SH)公布,长江参股裁定近日,投资公司参股公司金交中心收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称“第三中级法院”)的公司《民事裁定书》(〔2023〕沪03破464号),公司持有金交中心40%股份。收到受理
被申请人金交中心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法院向第三中级法院申请对金交中心进行破产清算。破产第三中级法院依法通知了被申请人金交中心。清算被申请人金交中心认可申请人债权,长江参股裁定并请求第三中级法院依法处理。投资
由于金交中心账面净资产为负数,公司公司账面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已于2020年减记至零。收到受理本次法院受理金交中心破产清算事项将不会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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