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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首次立法保障民族团结

[焦点] 时间:2024-02-14 17:38:4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31次
(图片来源:网络资料图)
  中评社北京1月12日电/据人民日报报道,西藏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11日表决通过《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首次这是立法西藏在自治区层面首次就民族团结事务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填补了西藏自治区立法体系的保障一项空白。此条例将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民族  条例共8章48条,团结包括总则、西藏工作职责、首次社会协同、立法宣传教育、保障创建表彰、民族组织保障、团结法律责任、西藏附则。首次条例的立法出台,明确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的工作机制,确保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全覆盖,同时注重将西藏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和治边稳藏重要论述的生动实践和重大成果,用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长期坚持。  条例明确,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伟大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各民族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重要成员。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反对分裂,是各族人民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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