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今日头条起诉“今日油条”,名牌岂能想傍就傍?

[热点] 时间:2024-04-29 12:21:2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56次

原标题:东湖评论:今日头条起诉“今日油条”,今日油条名牌岂能想傍就傍?

本网评论员 沈素芬

从门店装修风格与标牌设计“撞脸”今日头条logo,东湖到把今日头条的评论标语“你关心的才是头条”改成“关心你的,才是今日好油条”,河南今日油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品牌形象上全方位“对标”今日头条APP,头条不知道的起诉岂还以为字节跳动跨界餐饮行业。这两天,名牌《今日头条起诉“今日油条”》这一颇具喜感的想傍新闻冲上了新闻头条。

令人惊讶的今日油条是,除了“借鉴”今日头条,东湖该公司还于今年的评论6月至9月,在食品、今日餐饮住宿、头条方便食品等类目上蹭拼多多、起诉岂快手等品牌的名牌热点,申请注册了今日豆花、今日面条、饼多多、快手抓饼、明日油条等商标……不得不说,在“模仿”名牌的路上,该公司真是抖得一手好机灵。

对“今日油条”而言,今日头条、今日油条,一字之差,朗朗上口,名字叫起来也响亮得很;另一方面,今日头条品牌知名度大,通过名字、菜单、logo全方位“模仿”,免去自己推广宣传的成本,这账也算得够精。花式“傍大牌”背后,是明显的蹭流量搭便车意图。

对今日头条、拼多多、快手等知名品牌来说,一个正经做资讯的互联网平台,被一个卖油条的企业蹭流量,除了让品牌形象多了份“油腻”之外,还容易造成公众对商品来源的混淆和误认,一旦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极可能导致品牌背黑锅。因此,这一现象值得警惕。

近些年,“傍大牌”现象时有发生,“粤力粤”“旺子牛奶”“六颗核桃”“咏动”“雷碧”“河底捞”等等让人瞠目结舌。在消费市场,假冒伪劣一直是绕不开的话题,其实无论对品牌方还是消费者来说,由于“傍名牌”现象的存在,均额外支出了金钱、精力和时间,这些都是社会损失。

值得一提的是,法律对傍名牌搭便车行为一直是予以负面评价的。我国《商标法》第57条对注册商标专用权侵权行为明确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判断近似商标以是否容易造成普通消费者的误认为标准。

这类法律既是对经营者的创造和投资成果的直接保护,也是对消费者基于品牌信任而作出的决策理性的间接保护。因此,呼吁各类企业要全力以赴保护商标,在自身精力有限时,可以委托专业的代理机构进行商标品牌维护预警监测,避免一些不法商家通过“傍名牌”“搭便车”等方式,抢注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

而对“傍名牌”的企业而言,靠蹭名牌热度搭便车走捷径,终究难以建立起自身品牌的忠诚度、信任度和追随度,不仅会受到法律追责,更无法在市场竞争中长久立足。奉劝这些企业,不如多花点时间和精力打造自己的品牌。须知,道路千万条,守法第一条。侵权一时爽,赔偿两行泪。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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