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正在修订或制定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经费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

[探索] 时间:2024-04-28 22:40:4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21次

人民网北京10月8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日前,部正办法财政部、修订项基科技部联合印发《关于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或制划专基金等)经费管理新旧政策衔接有关事项的定中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财政部、央财科技部等部门正在修订或制定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政科则基金等)经费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技计金等经费及配

根据《通知》,管理新旧政策按照项目组织实施阶段,套实实行分类衔接。施细已填写申报书的财政项目,申报书不再调整,部正办法据此开展项目评审,修订项基后续在任务书签订阶段结合申报单位意见对间接费用等进行调整;尚未填写申报书的或制划专项目,原则上按新政策编报预算,填写申报书。已启动的项目评审,可沿用原有方式组织开展;尚未启动的项目评审,应按新政策在项目评审的同时开展预算评审。

关于尚在执行期内的在研项目,《通知》指出,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应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并与科研人员充分协商后,确定是否执行间接费用等方面的新政策。涉及按原政策规定需项目管理部门(单位)同意的事项,履行相关程序后执行。

《通知》明确,自《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发布之日起,已按规定留给单位使用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结余资金,不再执行两年收回政策,由承担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对于正在开展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尚未下达验收结论的项目,结余资金处理按新政策执行。(王震)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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