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探索 >上海修改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 正文

上海修改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

[探索] 时间:2024-04-29 16:57:4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148次
  中评社北京1月11日电/据新华网报道,上海10日,修改上海发文宣布将非本市户籍家庭纳入共有产权住房的共有管理保障范围。  这份名为《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的产权决定》的文件,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保障办法  《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修改后,住房非上海市户籍家庭同时符合居住证持证和积分、上海住房、修改婚姻、共有管理缴纳社会保险、产权缴纳个人所得税、保障办法收入和财产等条件的住房,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上海  新管理办法明确,修改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审核准予登记的共有管理,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预告登记证明和不动产权证上记载不动产权利人、产权份额,注明同住人姓名,并注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以及“本市城镇户籍”或者“非本市户籍”。  新管理办法指出,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非上海本市户籍购房人和同住人的居住证若全部被注销,则应当腾退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但因户口迁入上海市导致的除外。  据悉,非上海市户籍家庭腾退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将由分配供应地的区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或区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予以回购。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知识)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