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不得从分流或下岗对象中选派援藏援疆教师

[百科] 时间:2024-05-01 19:44:2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33次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部门近日,从分藏援教育部、流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岗财政部、对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制定《陈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实施方案》,中选方案提出,派援各单位不得从分流或下岗对象中选派援藏援疆教师。疆教

  方案要求,部门按照“合理、从分藏援可持续、流或可实现”的下岗原则,每年从内地学校选派一批优秀教师(包含专任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赴西藏、对象新疆支教。中选原则上以对口援藏援疆省市学校为主体,派援以理科教师为主、兼顾其他学科;以中学教师为主、兼顾小学学段,每10-20名教师组成1个工作小组,鼓励组团支援1所学校。

  方案指出,选派援藏援疆的教师要求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坚决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感;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身体健康;学校管理人员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各单位不得从分流或下岗对象中选派援藏援疆教师。

  方案称,对口援藏援疆省市采取政府向市场购买服务方式选派教师的,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规定,集中委托,组团派出,可直接面向社会开展选派,或向符合条件的社会机构购买服务,选派的教师应当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有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师范专业毕业优先。援藏教师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适应高原工作环境。援疆教师年龄不限。支教教师进藏进疆前,由派出省份统一组织针对性体检。

  方案表示,援藏援疆教师每批在藏在疆时间一般为1年半左右。高海拔地区和有特殊情况可视情由援受双方协商确定,支教期间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人员的,须及时补充,确保教学管理工作的连续性。鼓励延长支教时间或留藏留疆工作。

  方案要求,支教学校范围为县城或中心乡镇建有周转宿舍的学校。受援地区、单位要在支教学校为支教教师配备必要的交通、生活设施。一般不安排援藏教师到海拔4000米以上的学校支教。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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