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财政部网站8日发布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个体公告。
为减轻企业、户费缓缴个体工商户负担,不收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滞纳现就缓缴涉及企业、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个体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户费缓缴对企业、不收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滞纳《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内收费项目,企业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个体不收滞纳金。户费缓缴
二、不收《涉及企业、滞纳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包括耕地开垦费、污水处理费等14项收费(具体项目见附件)。
三、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切实落实缓缴政策,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特此公告。
附件: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22年9月28日
(责任编辑: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