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建议: 乘坐公交地铁戴口罩 室外场所可不戴

[娱乐] 时间:2024-05-03 08:36:3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99次

北京日报讯(实习记者 柴嵘)昨天(4月12日),国务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公众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4月版)》。院联议乘指引明确,防联乘坐飞机、控机口罩火车、制建坐地铁、交地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建议戴口罩,铁戴露天广场、室外公园等室外场所可不戴口罩。国务

  指引明确,院联议乘乘坐飞机、防联火车、控机口罩长途车、制建坐轮船、交地地铁、铁戴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进入超市、影剧院、客运场站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场所时,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等前往室内公共场所等,建议佩戴口罩。参加人员来源较广、流动性较强且没有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的大型会议或活动时,也建议戴口罩。

  露天广场、公园等室外场所,人员相对固定的室内工作场所和会议室,参加人员来源较广、流动性较强但有明确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的大型会议或活动时,可不戴口罩。对于定期开展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健康监测等特定人员参加大型活动时,可不戴口罩。进行运动的人员,佩戴口罩可能导致呼吸困难时,可不戴口罩。此外,3岁及以下婴幼儿、学校师生在校期间,无须戴口罩。

  新冠病毒抗原或核酸检测阳性期,或出现发热、咽痛、咳嗽、流涕、肌肉酸痛、乏力等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症状期间的人员,应戴口罩。生活、工作或学习的社区、学校发生聚集性疫情时,前往医疗机构就诊、陪诊、陪护、探视时,外来人员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及托幼机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重点机构医护、餐饮、保洁、保安等公共服务人员工作期间,均应佩戴口罩。心肺功能障碍人员应在医生指导下佩戴口罩。


(责任编辑:探索)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