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生态环境局发布八项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综合] 时间:2024-04-30 04:41:1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74次

原标题:武汉生态环境局发布八项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记者刘畅、武汉刘洁、生态通讯员胡喜珍、环境环境余盛颖)“我们将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局发举措优化审批流程,布项开展优质服务‘零距离’。优化营商”4月15日,武汉武汉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奔赴武汉经开区等地,生态上门问需,环境环境主动为重大项目当好“金牌店小二”。局发举措

为持续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布项以高水平保障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优化营商近日,武汉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优化营商环境的生态八项服务举措。

服务举措进一步拓展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范围。环境环境制定发布《武汉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建设单位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后,生态环境部门不再开展实质性审查,可不作受理公示、批前公示直接出具环评审批意见,建设单位取得项目环评批复后即可开工建设。与现行政策相比,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适用行业范围从19个增加至70个,相关项目环评可进一步压减技术审查及公示等环节用时约50天。

建立容缺容错工作机制。对环评申报材料存在非原则性问题、短期内能迅速补正的,不予退回,先行办理,允许建设单位后期按要求补充相关材料、完善相关措施。在环评技术评估阶段容缺污染物总量指标替代文件,正式批复前同步落实总量替代来源;在环评报批时容缺排污权交易手续,由企业书面承诺6个月内完成排污权交易;在报批公示阶段对非重大问题容缺环评文件修改,直接在项目环评批复中明确具体管理要求。

深入推进实施并联审批。取消环评审批前置条件,对涉及占用各类保护区、湖泊、岸线等其他职能部门管理事项,明确了行业主管部门意见不作为项目环评审批前置条件。直接在环评批复中提出企业依法依规履行其他职能部门相关手续的管理要求,避免因其它职能部门手续办理进度影响项目环评报批。

优化精简环评管理要求。对已按要求完成规划环评区域内入驻项目实施简化环评管理改革。鼓励支持项目实行环评与排污许可并联申报,实施“一次申请,同步审批、一次办结”的创新服务模式。

严格履行承诺时限。开辟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大协调跟踪服务力度;提供代收转办服务,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就近办理项目环评审批。

将重心放在现场指导、事中事后监管上,通过加大重点项目现场检查帮扶力度、及时组织开展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项目技术复核,指导企业针对发现的问题尽早作出相应调整,避免后期环境违法风险。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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